一、民間借貸利息怎么計算
在民間借貸中,借貸雙方最易在民間借貸利息上產生矛盾。對民間借貸利息糾紛可以參照《合同法》的明確規(guī)定:
1、根據誠實信用原則,借貸雙方對于利息問題在借款合同中沒有約定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無償借貸的性質。債務人在借款期限屆滿之前償還或者在未約定還款期限時,并且在債權人要求還款時,在合理期限內還款的,不支付利息。
2、借貸雙方約定了利率標準后又發(fā)生爭議的,可以在最高不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的標準內確定其利率標準。 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3、在有息借貸中,利率可適當高于銀行利率,但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即不得搞高利貸。 如果超過4倍(按現行利率)也沒關系,最多有糾紛時,法院不保護超出部分,但沒有糾紛時,就可以獲得更高收益。說明這條規(guī)定不具備懲罰性。
4、《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中明確規(guī)定;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否則不受法律保護。 這條規(guī)定在司法實踐中具備一定的懲罰性,如果違反了該規(guī)定,有可能被法院判定為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那么,你當初約定的倍數,本來可以主張要回的也可能要不回了。
二、企業(yè)借款利息怎么計算
企業(yè)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費用支出,在不高于按照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根據現行相關稅法規(guī)定,以及操作實務,企業(yè)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費用支出允許稅前扣除的標準是:
1、有借款合同;
2、不高于按照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
3、有合法單據;
4、不存在變相分劈紅利。
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yè)貸款支付利息稅前扣除標準的批復》(國稅函[2003]1114號2003-09-30《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暫行條例》規(guī)定,納稅人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金融機構貸款利率包括基準利率和浮動利率,因此,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包括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基準利率和浮動利率”之規(guī)定,前述利息扣除標準中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既包括基準利率,也包括浮動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