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間借貸合同必須公證嗎
民間借貸合同的公證與否,取決于雙方的約定,并非法定必需的程序,但是公證有以下兩大好處:
1、公證機構的介入有助于為當事人起草、修改、完善合同,彌補當事人相關法律的不足,審核其簽訂的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避免合同糾紛的發(fā)生,有效防止無效合同的發(fā)生,及時制止欺詐行為。
2、公證機構對借款合同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
對民間借貸合同進行公證并對其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其效力相當于法院的判決書效力。
依據(jù)《公證法》、《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司法解釋,對經(jīng)公證的已給付為內(nèi)容并載明債務人愿意接受強制執(zhí)行承諾的債權文書,債務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適當?shù)模瑐鶛嗳丝梢砸婪ㄏ蛴泄茌牂嗟娜嗣穹ㄔ荷暾垐?zhí)行。
二、公證借貸合同需哪些材料
申請辦理民間借款合同公證一般需要準備和提交的材料包括以下幾種:
1、貸方的身份證、戶口;
貸方為單身的,提供單身證明;貸方已婚的夫妻雙方帶身份證戶口和結婚證;
2、借方和貸方共同到哈爾濱公證處辦理民間借款合同公證;
3、借款人的身份證、戶口;
借款人為單身的,提供單身證明;借款人已婚的夫妻雙方帶身份證戶口和結婚證;
4、借方提供擔保的,提供擔保憑證,如房屋所有權證等;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另外,提醒您注意的是民間借貸合同中,如果雙方約定了借款利息的,一定要在協(xié)議中寫明。否則,按照無利息借貸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