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對外債務離婚時怎么還
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債務,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為了滿足共同生產、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對于夫妻共同債務,即使雙方離婚,也應當共同清償。具體情況分為三種:
1、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共同債務的,由雙方協(xié)議清償,如協(xié)議不成,由法院進行判決。
2、雙方的共同財產足以清償共同債務的,以共同財產來清償共同債務,剩余財產在雙方之間平等分配。
3、不存在共同財產的情況下,債務由雙方協(xié)議清償,如協(xié)議不成,仍由法院進行判決。
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如果屬夫妻共同債務,則該債務的承擔應根據(jù)夫妻離婚時對債務的約定來確定由一方或雙方來承擔。約定債務均由雙方共同負擔,或對共同債務的負擔未作明確約定,則該債務應由原夫妻二人共同負擔。一方償還全部債務后,有權要求另一方承擔相應的債務份額。
離婚對債務的承擔作了分擔,即由原夫妻二人各負責其中的一筆或幾筆債務的,則該債務應由約定償還人予以歸還,但原配偶一方對此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清償之后可以向對方追償。
二、沒到期的債務離婚怎樣還
夫妻離婚時,對于尚未到期的債務,應首先確定是屬于夫妻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依照不同的方法處理:
(一)于屬于夫妻一方個人債務的,按照下列方法處理:如果尚未到期的債務根據(jù)夫妻的約定由一方負擔的,則為該方個人債務。但是如果以此約定逃避債務的,約定無效,該債務仍為夫妻共同債務。
如果未到期的債務是一方為個人目的揮霍產生的,或者是一方未經(jīng)另一方同意擅自資助與起沒有的親朋所產生的,或者是一方未經(jīng)另一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jīng)營活動,而且其收入?yún)s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那么,上述債務屬于夫妻一方個人債務,應由其按照約定的時間予以償還。
夫妻個人債務劃分的標準范圍大致分為以下幾類:
1、夫妻一方的婚前債務。如夫妻一方為購置房屋等財產負擔的債務,該房屋沒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應當認定為個人債務。
2、夫妻一方未經(jīng)對方同意,擅自資助沒有扶養(yǎng)義務人所負擔的債務。
3、夫妻一方未經(jīng)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生產或者經(jīng)營活動所負債務,且其收入確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一方個人財產,附隨這份遺囑或贈與合同而來的債務也應由接受遺囑或贈與的一方單獨承擔,他方無清償責任。
5、夫妻雙方依法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夫妻雙方將本屬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約定由一方負擔的,可以視為夫妻個人債務。這種約定原則上不對債權人產生對抗效力,除非債權人事先知道該約定或者事后追認該約定。
(二)于夫妻共同債務,按照下列方法處理:如果未到期的債務是為了夫妻共同生活、撫養(yǎng)子女、贍養(yǎng)老人或者為家庭成員治病所產生的債務,則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償還。如果夫妻均同意放棄期限利益而提前償還的,可以提前償還。
如果夫妻一方或者雙方不同意提前償還的,則雙方可以協(xié)商同意,將這部分財產由人民法院保留,到期后清償,或者由夫妻雙方平等分割債務,在債務到期后由雙方各自清償其份額。如果夫妻共同財產不夠清償債務的,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雙方不能達成協(xié)議的,由人民法院考慮雙方的經(jīng)濟情況,判決由一方負擔或者雙方按照一定的比例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