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金罰則的適用條件有哪些
給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雙倍返還定金。當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約定內容的比例,適用定金罰則。定金的適用需要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一)定金合同是實踐合同,需要定金的實際交付。定金如未實際交付的,在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債務或者不訂立主合同時,不能適用定金罰則。
(二)主合同必須有效。這是由定金合同的從屬性所決定的。如果主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的,即便當事人已有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事實,也不能適用定金罰則。但是,當事人可以約定定金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即主合同無效定金合同卻不一定無效。
(三)當事人不履行債務且無法定免責情形。
二、雙方違約怎么適用定金罰則
(一)所謂雙方違約,是指在一個合同關系中,負有對待給付的雙方當事人,都分別違反合同規(guī)定,破壞了合同雙方各自期待的合同利益,而應當各自承擔責任的情形。在現(xiàn)實經(jīng)濟生活中流行的定金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合同當事人為保證其債權的實現(xiàn)而要求另一方提供的保證金。另一種形式的定金,是雙方在合同成立時候,為保證各自義務的履行而向共同認可的第三人(通常為公證機關)提存的定金。
(二)在雙方違約的情形中,如果一方違約屬于法定或者約定的適用定金罰則的情形,另一方就其他事項違約,則僅就前者單方適用定金罰則,對后者可以追究其相應的違約責任。如果雙方違約均屬于法定或者約定的適用定金罰則的情形,則對二者均適用定金罰則,即一方喪失定金,另一方雙倍返還定金,相互抵消后,給付定金的一方當事人可以收回全部或者部分定金。
(三)實務中,在處理上述問題時,應當注意區(qū)分雙方違約和抗辯權的適用,防止將成立抗辯權的單方違約誤判成為雙方違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