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人借貸的利息是多少
根據(jù)我國法律的規(guī)定,私人借款的利息總體上體現(xiàn)為意思自治原則,即利息由雙方當事人自愿協(xié)商約定。只要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法律是允許的,并予以保護。如果當事人雙方對利息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的,視為不支付利息。另外,國家法律限制高利率,私人借款利息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利率的四倍。
在司法實踐中由于法律規(guī)定不完善,當事人法律意識淡溥,私人借款及利息的糾紛較多,表現(xiàn)形式也是多種多樣。例如:
(一)當事人僅以口頭約定的方式借款及利息,當借款人到期不自覺清償時,貸款人一般無充分證據(jù)予以證明借款及利息事實,訴訟后亦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書面約定借款但沒有約定利息的,一般情況下法官都認定不支付利息。即便有證據(jù)使法官確信為有利息的約定,也難以證明利息約定的高低。
(三)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利息超過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息的約定。這種情況下,法院對于搞過銀行利率四倍的那部分利息不予支持,但是四倍以內的利息以及私人借款協(xié)議本身的效力是予以肯定的。
二、私人貸款利息怎么計算
私人貸款合同中,利息條款的約定是合同的重要內容。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要按合同的約定支付利息,這也是借款人的主要義務。但是,實踐中,對利息問題的爭議比較多,涉及問題較復雜,由于生活中個人借款合同的當事人之間本身具有的特定關系及合同的復雜性,使得利息條款的約定具有一定的隨意性。
例如有的明確約定了利息,有的就沒約定利息,有的僅僅口頭約定了利息,還有的約定不明確等情況經(jīng)常出現(xiàn),也有人把利率約定不明作為利息約定不明來處理。事實上,“利息”是債務人向債權人支付的貨幣報酬,合同法規(guī)定的利息是貸款人給予借款人的一種權利。
“利率”是指在一定時期內貸款人付給借款人的利息數(shù)與借款數(shù)的比例。利息與利率的關系為:利息=本金×天數(shù)×利率。因此,利息與利率是不同的兩個概念,當事人因利率發(fā)生爭議,并不必然導致利息約定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