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間借貸有哪些風險
民間借貸是合法行為,并為我國法律所保護。但是一說起民間借貸,總是容易讓人聯想到“高利貸”、“財產詐騙”等行為,究其原因,是因為民間借貸中存在諸多風險。借貸雙方當事人若不注意就有可能走入其中陷阱。那么究竟民間借貸有哪些風險呢?
(一)借款人身份風險
借款人的風險在于借款人身份是否真實,是否有假借他人身份的事實。在生活中這種行為主要表現為如借款人假造身份證進行借貸,之后再攜款潛逃,屆時債權人要債不能,找人不得,白白損失大量財產。
(二)借款用途風險
《民法通則》第90條規(guī)定:“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保護”。由此可知,法律所保護的必須是合法的借款關系,如高利貸、賭博貸款等不受法律保護。所以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從事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情節(jié)嚴重的還將構成犯罪。如發(fā)現借款人籌集資金是為了販毒,賭博,等非法活動的,應當予以拒絕。
(三)借款利息風險
借款利息的風險包括沒有約定利息、約定利息不合法律規(guī)定、約定利息超過相關規(guī)定等。借貸關系的成立,除了應親友財務之急,出借人的初衷是為了賺取一定的利息收入,但是利率的約定也是受到國家相關法律的調整。
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復利行為,民間借貸利率在一定范圍內高于銀行同期利率是允許的,但是如復利一般將利息計入本金再計算利息的方式大大損害對方利益,并且訴諸法庭時不受保護,對此要多加注意。
(四)借款履行風險
借款履行風險在于借款人是否會履行、是否無瑕疵履行以及是否故意逃避義務的履行。借款是否履行,不僅要看借據,更要看付款憑證,因此,在發(fā)生借貸關系的過程中,最好通過銀行交付,不要用現金進行交付。
(五)訴訟時效風險
凡需要經過法院訴訟的債務關系都涉及到訴訟時效的問題,所謂一般訴訟時效,指法律規(guī)定的公民向人民法院請求司法保護的期限,自公民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兩年內。
訴訟時效的風險在于,超過訴訟時效期間起訴的,人民法院審查之后,認為不存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情形的,就會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這樣,債權人就喪失了實體勝訴的權利。
二、怎么避免民間借貸風險
談完風險,我們最想知道的就是如何避免了。對這一問題的解決還是要從各種風險上看,其實,要達到完美規(guī)避風險的目的,需要債權人在借貸的時候多加注意,對債務人身份信息驗證、合同事項約定,能由多詳細就做到多詳細,杜絕一切可設置陷阱的缺陷存在。
以上就是對“民間借貸有哪些風險,怎么避免民間借貸風險”的解答。民間借貸是金錢的往來,于社會大眾來說都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做好規(guī)避措施是防止糾紛產生的有效手段。如果在簽訂借款合同的時候能有律師在旁陪同就再好不過,對其中需要注意的地方或者有疑問的情況都可以向律師咨詢,達到讓惡意侵害人無縫可鉆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