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債務人下落不明怎么辦
可以有兩種辦法進行追討:
其一,直接向法院起訴追索借款。只要證據(jù)證明該借款存在,法院就會立案受理。由于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受理后一般會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被告應訴。如公告期限屆滿而債務人仍不應訴時,法院就會依法作缺席判決。判決生效后,再經(jīng)債權人申請,法院就可以采取拍賣債務人不動產(chǎn)的辦法來為債務人清償債務。
其二,向法院申請宣告?zhèn)鶆杖藶槭й櫲?。法院一旦受理,就會發(fā)出尋找下落不明的債務人的公告。公告期限屆滿后,如果債務人仍未重新出現(xiàn),失蹤事實即得到確認,法院就會據(jù)此做出宣告?zhèn)鶆杖耸й櫟呐袥Q,并同時確定失蹤人財產(chǎn)代管人——按照法律規(guī)定,失蹤人的財產(chǎn)代管人首先應該是其配偶而不是其他人。法律還規(guī)定,“失蹤人所欠稅金、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chǎn)中支付”。
二、債權人討債要注意哪些事項
第一,要有能夠證明債務關系存在的憑證。
一般說來諸如借條、合同中的交易條款、送貨清單,收據(jù),銀行記錄等等都可以作為證明債務關系存在的憑證。
第二,要有債務人的明確的資料。
現(xiàn)在公司之間的分立合并是很普遍的,不少公司借分立或者合并之機更改名稱和住所,使得原有的債權人無法找到自己,借此逃避債務;有的公民經(jīng)常遷移戶口,時間長了也不易找到,所以對于債權人來說平時應該注意留意債務人的動向以免債務人惡意逃債時一無所知。
第三,要有債務人可供執(zhí)行的財產(chǎn)清單。
很多債務人往往借口沒錢還債,而事實上有不少債務人都是隱匿了財產(chǎn),一般來說要想獲得一個公司的真實財務狀況是比較困難的,但是我們可以采取其他遷回的手段,譬如可以大致了解到對方的經(jīng)營情況的好壞:了解其公司員工的收入狀況以此來間接 證明其財務狀況的好壞,另外也可以到工商所查詢其企業(yè)檔案; 對于欠債的公民可以通過了解其單位的職工收入狀況以及其家人的收入狀況。接受繼承和贈與的情況來間接了解其還債的能力。還可以委托討債律師或者法院來調(diào)查一些不易查找的證據(jù)。
第四,要注意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
我國現(xiàn)行的法律規(guī)定,一般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為二年,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就債務問題而言,就是從債務到期而對方拒不還債時起算的二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