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債務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個人債務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一)對于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訴訟時效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逾期則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保護的權利。
(二)對于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債務人在約定期限屆滿后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應當認定訴訟時效中斷,從收到欠款條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訴訟時效(2年)。
(三)對于不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也就是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的民間借貸,不受訴訟時效規(guī)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長20年保護期的限制。
(四)對于不定期的民間借貸,如果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的(當然由借款人舉證證明其已經(jīng)明確表示不予還款),則從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之日起適用2年的訴訟時效期間。
(五)對于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民間借貸,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xié)議,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單上簽章,就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系應受法律保護。
二、個人債務糾紛需要哪些證據(jù)
個人債務糾紛的證據(jù)有哪些:
(一)書面證據(jù)。當事人應提供合同、借據(jù)、公證書和發(fā)票等書證。根據(jù)人民法院印發(fā)的《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4條:“人民法院審查借貸案件的起訴時,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第108條的規(guī)定,應要求原告提供借據(jù);無書面借據(jù)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jù)。對于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起訴、裁定不予受理?!?/p>
(二)證人證言。當事人一定要選擇與自己無利害關系的證人證言作為證據(jù)。
另外,證據(jù)材料為復制件的,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線索,沒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證的,對方當事人又不予承認的,在訴訟中不得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j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