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母親早逝,留下姐弟三人。同事的父親再婚,婚后與妻子李某一起購買一套房產。今年年初,同事的父親病逝,喪葬費1600元有同事支付。同事的父親去世前留下遺囑,他自己的婚前個人財產20萬元有兒女、妻子李某平分,但是沒有對房產進行處分。單位發(fā)放一次性撫恤金2000,喪葬費800,住房公積金8000元。現(xiàn)在同事因為房產、撫恤金、喪葬費等事宜與李某產生了分歧?,F(xiàn)在同事因為心情不好,每天都住在我家。我想這樣也不是長久之計,事情早晚還是要解決。所以就想問一下?lián)嵝艚鹗沁z產嗎,住房公積金能當遺產分割嗎?同事父親的財產應當如何分配?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1、房產是你同事父親與李某的夫妻共同財產,你同事父親在世時,雙方各有一半份額。
你同事父親去世后,他的那一半份額發(fā)生繼承,由你同事姐弟和李某均分。
這樣你同事姐弟三人各分得房屋的八分之一,李某分得房屋的八分之五。
存款應按照遺囑分配,你同事姐弟和李某各分得5萬元。
2、一次性撫恤金和喪葬費是在你同事父親去世后產生,因此性質上不是遺產,但可以參照遺產處理。
一次性撫恤金是對死者近親屬的精神撫慰,應當分給死者的近親屬,對死者生前共同生活的近親屬和由死者生前扶養(yǎng)、無生活來源的近親屬,應適當多分。
由于實際支出的喪葬費是你同事支付,因此單位發(fā)放的喪葬費800元應給你同事作為補償,實際多支出的800元應由你同事姐弟三人和李某共同分擔。
3、房屋公積金應于你同事父親退休(當時其還未再婚)時發(fā)放,但由于種種原因一直到張女士父親去世后才發(fā)下。
該房屋公積金系你同事父親的婚前個人財產,因此應作為遺產由張女士姐弟三人和李某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