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姑媽一個人在美國生活,也取得了美國國籍。但她在北京有一處房產。后來姑媽就在美國去世了,她去世前說要將把北京的房子留給我。請問律師,姑媽具有美國國籍,這應該算是涉外繼承吧,那對于中國境內的涉外繼承如何處理呢?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關于遺產繼承的問題。
涉外繼承是指形成繼承法律關系的諸因素中至少有一個具有涉外因素,其中包括:(1)被繼承人或繼承人一方為外國人;
(2)被繼承人、繼承人雙方均為外國人;
(3)作為繼承客體的遺產位于國外;
(4)導致繼承發(fā)生的被繼承人死亡這一法律事實發(fā)生在國外。
解決涉外繼承糾紛同解決其他涉外民事糾紛一樣,首先應當依據一國的沖突規(guī)范確定應當道用的法律。
在中國境內發(fā)生的涉外繼承糾紛,如果由中國法院受理,那么,應當適用我國《民法通則》及《繼承法》中的有關規(guī)定選擇法律。
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九條規(guī)定:“遺產的法定繼承,動產適用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法律,不動產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
”這樣,如果被繼承人生前未立遺囑,對于其遺產中動產的繼承,應當適用其死亡時的住所地國家的法律。
如果該被繼承人死亡時的住所地在中國,則應當依據中國《繼承法》中有關法定繼承的規(guī)定,決定繼承人的范圍、繼承人的順序、繼承人的應繼份額等問題。
如果在外國,則應當適用該外國的有關法律,除非該外國的法律嚴重違反我國的社會公共秩序。
對于不動產的法定繼承,如對房屋、土地的繼承,將依據財產所在地男家的法律處理。
我國對涉外遺囑繼承,大都是依據我國《繼承法》中的規(guī)定處理,《繼承法》沒有規(guī)定的,按照國際慣例處理。
根據《繼承法》的規(guī)定,中國公民繼承在我國境內的遺產,或者繼承在我國境內的遺產,動產適用被繼承人住所在地法律。
外國人繼承在我國境內的遺產,或者繼姑在我國境外的中國公民的遺產,動產適用被繼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動產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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