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開始,繼承人們首先要處理的就是遺產分割,遺產分割最重要的就是分割的時間和繼承人所分得的份額。那么,遺產什么時候開始分割,同一順序繼承人怎樣分割遺產?下文將為您一一介紹。
一、遺產什么時候開始分割
按照繼承法的規(guī)定,被繼承人死亡之時,即是繼承的開始時間;但繼承人在什么時間內分割遺產,繼承法并未做出明確的規(guī)定。一般認為繼承開始后,依據遺產分割自由原則,應由所有繼承人經協(xié)商取得一致并確定分割遺產的時間。
如果共同繼承人對于遺產分割的時間不能達成協(xié)議,可以請求基層組織(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所在單位等)予以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另外,共同繼承人中的任何人在繼承開始后,都有隨時請求分割遺產的權利,并在請求不被接受或者認為遺產分割顯失公允時,有權要求基層組織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法院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遺產的分割時間,或者徑直做出分割遺產的判決。
當然,法律對任何權利的保護都是有條件和期限的,繼承人的遺產分割權也是如此。有關遺產的分割時間,我國繼承法要求繼承人應遵守有關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為此,繼承法第8條規(guī)定: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2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20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另外,如果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后均未表示放棄繼承,且未進行遺產分割,則各繼承人對遺產處于共同共有狀態(tài),即使經過了20年,這種共同共有狀態(tài)也不會改變。所以,雖然此時不能提起遺產分割之訴,但繼承人可以以共有人的身份向法院提出析產之訴。
二、同一順序繼承人怎樣分割遺產
我國繼承法第十三條規(guī)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薄皩ι钣刑厥饫щy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撫養(yǎng)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薄坝袚狃B(yǎng)能力和有撫養(yǎng)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yǎng)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薄袄^承人協(xié)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p>
據以上規(guī)定,在分配遺產時,應掌握以下幾個情況:
1、各繼承人在生活條件和對被繼承人所盡的義務大抵相同時,所獲得的遺產份額應錄均等。
2、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如未成年人、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助義務或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人,可以多分。
3、對那些有扶養(yǎng)能力和撫養(yǎng)條件而不盡撫養(yǎng)義務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但是,對那些雖然撫養(yǎng)能力小,撫養(yǎng)條件差,而盡最大努力扶養(yǎng)被繼承人的,或者沒有撫養(yǎng)能力和撫養(yǎng)條件的繼承人,不但不應少分給他們遺產,而且還應該適當地多分給他們。
4、繼承人協(xié)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即同一順序的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后,對遺產的分配達成協(xié)議時,可按協(xié)議處理。
5、對于那些有撫養(yǎng)能力和撫養(yǎng)條件的繼承人,因為被繼承人有固定收入和勞動能力,不要求繼承人撫養(yǎng)而沒有盡撫養(yǎng)義務的,在分配遺產時,也不應該因為這個而影響其繼承的份額。
以上就是關于遺產什么時候開始分割以及同一順序繼承人怎樣分割遺產的問題的詳細介紹,希望能夠幫助到您。遺產繼承糾紛,往往發(fā)生在遺產分割階段。由于繼承人們一般都是親人,關系親密,處理起來比較復雜困難。因此,如果您在處理遺產繼承的時候如果遇到問題,建議您最好是咨詢或者直接聘請律師,律師有豐富的實踐經驗,能更好地維護您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