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遺囑,是指在危急情況下所立的遺囑。代書遺囑,是指遺囑人請他人代替自己書寫遺囑。口頭遺囑十分常見也最容易發(fā)生糾紛,代書遺囑也是如此。那么口頭遺囑怎么訂立才有效?代書遺囑的有效條件有哪些?下文將對這些問題一一進行介紹。
口頭遺囑怎么訂立才有效
口頭遺囑必須具備以下幾個條件方才有法律效力:
(一)口頭遺囑只能在危急情況下“訂立”。法律規(guī)定只有在這種情況下立的口頭遺囑才有法律效力。
(二)若“危急情況解除”而立遺囑人沒有死亡的,口頭遺囑即失效。如果處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遺囑人經搶救而恢復了采用其他立遺囑的能力的,那么該口頭遺囑即視為無效,應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遺囑。
(三)口頭遺囑必須有“兩個以上證人在場見證”方為有效。
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八條規(guī)定,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1、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2、繼承人、受遺贈人;
3、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有利害關系的人“共有兩類:一是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近親屬,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二是與繼承人有民事債權和債務關系的人?!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貫徹執(zhí)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繼承人、受遺贈人的債權人、債務人、共同經營的合伙人,也應當視為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根據以上規(guī)定可以看出,訂立口頭遺囑是有一定的限定條件的,而且口頭遺囑很容易被書面遺囑等其他形式的遺囑變更,在確認口頭遺囑的效力方面,還需要有二個以上見證人予以證明。建議訂立書面遺囑,而且最好進行遺囑公證。
二、代書遺囑的有效條件有哪些
合法有效的代書遺囑應具備哪些條件:
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guī)定,代書遺囑也屬于遺囑的一種形式,即遺囑可以由他人代書。而代書遺囑應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遺囑的一般要求,即:
a、立遺囑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設立遺囑;
b、立遺囑人思想表示真實;
c、遺囑處分的財產為立遺囑人合法財產;
(2)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且與繼承人無利害關系;
(3)見證人中的一人代書,并注明年、月、日;
(4)代書人、其他見證人、遺囑人簽名。
需要注意的是,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1)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2)繼承人、受遺贈人;
(3)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4)繼承人、受遺贈人的債權人、債務人,共同經營的合伙人,也應當視為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不能作為遺囑的見證人。
以上就是有關口頭遺囑怎么訂立才有效以及代書遺囑的有效條件有哪些的具體情況,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不管訂立什么形式的遺囑,都應該符合一定的條件才能生效,否則就會被認定無效,就不能按照遺囑的內容來繼承遺產。所以,在訂立這方面的遺囑之前,建議您咨詢相關的專家律師,以避免無謂的麻煩與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