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繼承手續(xù)怎么辦理
(一)手續(xù)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二)到區(qū)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
4、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于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采納)。
(三)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復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四)遺贈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同,需要支付稅收。
二、房屋繼承過戶能否加名字
(一)首先,房屋所有權人在過世后,根據相關規(guī)定有遺囑的遵照遺囑進行,無遺囑的則需要按照繼承法第十條的規(guī)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而產生共有人的一種可能性就是遺囑繼承。
(二)其次,在繼承人繼承房產后,需要到房管部門進行產權登記變更,變更后房屋產權過戶到繼承人名下,此時,作為產權共有的共有人就可以根據遺囑到房管部門申請產權共有,以此保障其同樣享有該房屋的產權。
目前在繼承房產過戶時,涉及的具體問題比較復雜,這期間也比較容易產生糾紛,為了更好的保障各方的合法權益,建議在辦理過戶之前將各方面程序搞清楚、問明白或者直接聘請律師幫忙代理,以便更好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