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遺囑打印出來有效嗎
隨著電腦技術應用的廣泛,使用電腦打印、儲存文字越來越普及。但由于打印遺囑形式無法與《繼承法》規(guī)定的遺囑形式相對應,所以,對打印遺囑的性質,審判過程中爭議非常大:
第一種觀點認為打印件屬于自書遺囑,因為打印遺囑系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自己打印僅是書寫的方式和工具不同而已,若系他人代為打印,也是依據(jù)書寫的原文打印,又為遺囑人校對簽名認可,其成因與形式均符合“自書”。
第二種觀點認為打印件屬于代書遺囑,因為電腦是智能化工具,無論是遺囑人自己輸入打印還是由他人輸入打印,都是智能化工具的產(chǎn)物,代書行為是由智能化的電腦進行的,電腦書寫與他人書寫并無二致。
第三種觀點認為打印件既不是自書遺囑,也不是代書遺囑,因為法律對遺囑有嚴格的形式要求,打印遺囑不屬于法律規(guī)定的五種形式中的任何一種,故打印的遺囑無效。
實際上理論界與實務界已經(jīng)注意到了《繼承法》中關于遺囑形式要件存在的問題,這些問題還不僅僅是電腦打印引起的。據(jù)相關統(tǒng)計顯示,在法院受理的遺囑繼承糾紛中,有60%的遺囑被法院宣告無效,而遺囑形式要件不符合要求是遺囑無效的主要原因。從某種意義上說,對遺囑形式要件過于嚴苛不利于被繼承人遺囑自由的實現(xiàn)。
由于打印遺囑與代書遺囑一樣存在較易被偽造的弊端,因此,對打印遺囑真實性的證據(jù)標準應較自書遺囑為高。如果無充分證據(jù)證明是由立遺囑人親自打印,或可證明是由他人代為打印的,則一般應認定為代書遺囑。按照《繼承法》第17條第3款規(guī)定:“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p>
綜上所述,如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打印遺囑是無效的。
二、無效的遺囑的形式有哪些
所謂無效遺囑是指訂立遺囑違反法律規(guī)定,導致其不能生效的遺囑。這類遺囑包括以下幾種:
1、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遺囑無效?!独^承法》第22條規(guī)定:“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蹲罡呷嗣穹ㄔ阂庖姟返?1條規(guī)定:“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有行為能力。無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即使其本人后來又有了行為能力,仍屬于無效遺囑。
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為能力,后來喪失了行為能力,不影響遺囑效力?!睙o行為能力人包括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限制行為能力人指10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實踐中,對遺囑能力的確定還應注意幾種情況:
(1)間歇性精神病人,精神正常時,所立遺囑有效,發(fā)病期間所立遺囑無效;
(2)精神病治愈后的成年人,所立遺囑有效;
(3)被診斷為癡呆癥及年老而神志不清的人所立遺囑無效。
2、違背遺囑人真實意思的遺囑無效?!独^承法》第22條規(guī)定“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nèi)容無效”。
3、遺囑中沒有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份額的,遺囑無效?!独^承法》第19條規(guī)定:“遺囑應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chǎn)份額?!币虼?,違反此條規(guī)定的遺囑無效。
4、處分不屬于自己財產(chǎn)的遺囑內(nèi)容無效。最高人民法院意見中第38條規(guī)定“遺囑人以遺囑處分了屬于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財產(chǎn)的,遺囑的這部分內(nèi)容應認為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