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贈與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六條,房地產轉讓,是指房地產權利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將其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
2、因為我國實行的是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fā)證制度,所以對于房地產轉讓需要辦理以下手續(x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條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并憑變更后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辦理。
3、在辦理的過程中注意提交以下材料: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七條第三項:受贈的房屋,須提交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和契證。
二、房屋贈與的流程是什么
1、贈與人與受贈人簽訂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
2、辦理公證
根據(jù)司法部、建設部《關于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lián)合通知》的規(guī)定,房屋贈與必須辦理公證。辦理贈與公證由贈與人住所地或贈與行為發(fā)生地公證處受理。贈與不動產的,也可由不動產所在地公證處受理。辦理贈與公證申情人應提交下列證件和材料:
(1)贈與人的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護照、通行證復印件);
(2)贈與書;
(3)贈與物清單及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存單等;
(4)贈與物為共有財產的,應提供共有人同意將財產贈與他人的書面意見;贈與物為集體所有的,應提交該集體組織成員同意贈與的書面意見;贈與物為全民所有的,應提交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贈與的文件;
3、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xù)
房屋贈與當事人到房地產管理機構申請變更登記,應提交下列證件:
(1)房屋贈與申請表;
(2)房屋權屬證書(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權證);
(3)房屋戶型平面圖;
(4)房屋贈與公證書;
(5)贈與人及受贈與人身份證或戶口復印件(與原件核對);
(6)契稅收據(jù)
4、贈與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
這里的交付要以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為準。如果未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xù),但當事人之間訂立了書面贈與合同,贈與人已將原房屋產權證交給受贈人的,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8條規(guī)定,也應當認定贈與成立,然后補辦過戶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