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繼承權公證需要哪些材料
申請辦理繼承公證,繼承人應向公證員提交以下材料:
1、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如戶口簿、身份證、護照、通行證等。代理人還應提交委托人簽署的委托書。委托人在國外或在港澳臺地區(qū)的,委托書應經當?shù)毓C機構或我國司法部授權的機構、人員公證證明。
2、被繼承人和已經死亡的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死亡證明一般應由公安部門或被繼承人死亡時所在的醫(yī)院出具。
3、被繼承人遺產的產權證明。如房屋所有權證、銀行儲蓄單、記名股票等。
4、被繼承人親屬關系證明。一般由繼承人或被繼承人所在單位(或人事檔案保管單位)根據其檔案記載出具,證明的范圍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5、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遺囑。包括公證、自書、代書、錄音、口頭等形式的遺囑。
6、公證人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如遺囑見證人的證明材料、遺產清單、其他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聲明書或證明材料、人民法院宣告被繼承人死亡的判決等。
(1)被繼承人的死亡時間和遺產狀況。
(2)被繼承人的婚姻、家庭狀況。如被繼承人的婚姻狀況,即有過幾次婚姻、配偶是否健在;各次婚姻所生子女及收養(yǎng)子女情況;是否有非婚生子女等。
(3)被繼承人的父母是否健在,對遺產的態(tài)度。
(4)遺產財產的來源,是否共有,是否設有典當、抵押,對遺產的產權有無爭議等。
(5)被繼承人是否有未納稅款和應償債務。
(6)遺囑繼承人外的法定繼承人是否知道被繼承人所立遺囑。公證機構對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經審查真實、合法,而且齊全完備,符合《繼承法》的規(guī)定,將給當事人繼承權公證書。
二、繼承權公證費用是多少
辦理繼承權公證書,需要向公證處申請辦理,公證處的收費標準為遺產的2%,另外繼承人還須支付遺產的評估費。這兩筆費用加起來很高,很顯然對于繼承人是一個負擔。當然,如果繼承人之間不能就遺產繼承達成一致意見,那么也就不可能通過繼承權公證來解決問題了。
遺囑公證費用各地不盡相同,遺囑公證收費大約在100元-400元之間。遺囑屬于一種個人聲明,不發(fā)生財產轉移的效力。遺囑在立遺囑人去世后生效,繼承人需憑遺囑辦理繼承權公證,憑繼承權公證書到房管局轉名。繼承權公證費按辦理繼承時房屋價值的2%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