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公證遺囑?
所謂公證遺囑,是指遺囑人生前訂立并經(jīng)公證機關公證的遺囑。遺囑人可以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法律規(guī)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作出個人處分, 并于遺囑人死亡時發(fā)生效力,這種處分行為就是遺囑。遺囑人訂立遺囑的方式有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口頭遺囑、公證遺囑等,其中以公證遺囑的證明力最高。
二、公證遺囑與律師見證遺囑有什么區(qū)別?
據(jù)我國《繼承法》的規(guī)定,法定的遺囑形式有五種,分別是: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其中最常見的是公證遺囑和律師見證遺囑,律師見證遺囑屬于代書遺囑的一種。
1、就效力來講,如果遺囑人既立有公證遺囑,也立有律師見證遺囑并且兩者內容相互矛盾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證遺囑為準。但是如果沒有立過公證遺囑,則以最后一份遺囑為準。
2、就服務質量來講,律師見證遺囑的服務一般優(yōu)于公證遺囑服務公證需要拿著起草好的遺囑去公證處,公證處沒有起草遺囑的業(yè)務和功能。律師見證則無需事先寫好遺囑,律師可以憑其專業(yè)和經(jīng)驗幫當事人起草遺囑,能有效避免歧義和以后可能發(fā)生的糾紛。并提供遺囑、繼承等方面法律咨詢,幫助當事人充分了解繼承法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
3、就費用來講,律師見證遺囑的收費一般高于公證遺囑的收費,這主要是由律師事務所律師服務質量,法律專業(yè)化服務高于公證服務質量決定的。
4、就延伸服務來講,公證遺囑的服務比較單一,律師見證遺囑的延伸服務較多,且具有人性化的特點,比如遺產的籌劃、遺囑的執(zhí)行等。
5、就遺囑的撤銷或者修改來講,公證遺囑只能采取單一公證的形式撤銷,而律師見證遺囑可以采取任何一種遺囑形式。也就是說,律師見證遺囑更方便遺囑人的反悔。客戶可根據(jù)自己的意愿有隨時進行修改和終止保存、索回資料權利。
6、后續(xù)義務:律師見證后,律師可以作為遺囑執(zhí)行人,在繼承發(fā)生的時候公開遺囑,按遺囑所指定的分配方案以及份額或數(shù)額,將遺產交付繼承人和受遺贈人。公證遺囑則無此服務。
另外,律師還可以遺囑、遺贈管理服務根據(jù)當事人的委托,對當事人所立的遺囑、遺贈文書代為進行保管、保存,包括對其個人財產、存款資料、債權債務文書、合同文書、公司股權資料、親屬關系、人身關系資料、委托人dna活體樣本等進行保存、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