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國繼承法上的遺囑形式
根據(jù)中國《繼承法》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遺囑的形式有如下五種:
1、公證遺囑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jīng)公證機關(guān)辦理。辦理遺囑公證需要立遺囑人親自到其戶籍所在地的公證機關(guān)申請辦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遺囑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到公證機關(guān)辦理遺囑公證時,可要求公證機關(guān)派公證員前往遺囑人所在地辦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遺囑人如果要變更或撤銷原公證遺囑,也必須由原公證機關(guān)辦理。
2、自書遺囑
自書遺囑必須由立遺囑人全文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書遺囑不需要見證人在場見證即具有法律效力。
3、代書遺囑
代書遺囑是指因遺囑人不能書寫而委托他人代為書寫的遺囑。中國《繼承法》第17條第3項規(guī)定: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4、錄音遺囑
錄音遺囑是指遺囑人用錄音的形式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遺囑。為防止錄音遺囑被人篡改或錄制假遺囑弊端的發(fā)生,《繼承法》第17條第4項明確規(guī)定:以錄音形式設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見證的方法可以采取書面或錄音的形式,錄音遺囑制作完畢后,應當場將錄音遺囑封存,并由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
5、口頭遺囑
中國《繼承法》第17條第5項規(guī)定: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陬^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由于口頭遺囑有易于被篡改和偽造,以及在遺囑人死后無法查證的缺點,所以《繼承法》對口頭遺囑作了以上限制性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17條還規(guī)定了公證、自書、代書3種形式;并規(guī)定,在生命垂危或者其他緊急情況下,可以口授遺囑??谑谶z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并作證。危機解除后,口頭遺囑無效。
二、訂立代書遺囑需要注意什么
1、訂立代書遺囑需符合遺囑的一般要求,即(1)立遺囑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設立遺囑;(2)立遺囑人思想表示真實;(3)遺囑處分的財產(chǎn)為立遺囑人合法財產(chǎn);
2、訂立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且與繼承人無利害關(guān)系;
3、訂立代書遺囑由見證人中的一人代書,并注明年、月、日;
4、代書遺囑需有代書人、其他見證人、遺囑人簽名。
需要注意的是,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1)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2)繼承人、受遺贈人;
(3)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guān)系的人。
(4)繼承人、受遺贈人的債權(quán)人、債務人,共同經(jīng)營的合伙人,也應當視為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guān)系,不能作為遺囑的見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