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位繼承的內容是什么
1.由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被繼承人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替該已死亡的被繼承人的子女,作為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分配該已死亡的子女(若活著時)可以分得的遺產份額。
2.代位繼承沒有輩數(shù)的限制。被繼承人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曾孫子女、外曾孫子女都可以代位繼承。但是,無論多少代位繼承人參與遺產的分配,都只能分得被代位人應當分配的份額。
3.代位繼承人如果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或者對被繼承人盡過主要贍養(yǎng)義務的,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4.繼承人喪失繼承權,并且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喪失代位繼承權。但是,喪失代位繼承權的晚輩直系血親中如果有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或對被繼承人盡贍養(yǎng)義務較多的,可適當分給遺產。
二、代位繼承的構成要件
1、代位繼承發(fā)生的原因是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該死亡可以是自然死亡,也可以是宣告死亡。
2、被代位繼承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子女。被繼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均不得成為被代位繼承人。
3、代位繼承人必須是被代位繼承人的直系卑親屬。被繼承人的養(yǎng)子女、已形成扶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繼承;被繼承人親生子女的養(yǎng)子女可代位繼承;被繼承人養(yǎng)子女的養(yǎng)子女可代位繼承;與被繼承人已形成扶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的養(yǎng)子女也可以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曾孫子女、外曾孫子女都可以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不受輩份的限制。
4、代位繼承只適用于法定繼承而不適用于遺囑繼承或遺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