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繼承權訴訟時效在法律上有何規(guī)定
1、《繼承法》第8條: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2、《繼承法意見》第15條:在訴訟時效期間內(nèi),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致繼承人無法主張繼承權利的,人民法院可按中止訴訟時效處理。
3、《繼承法意見》第16條:繼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之內(nèi),其遺產(chǎn)繼承權糾紛確在人民調(diào)解委員會進行調(diào)解期間,可按中止訴訟時效處理。
4、《繼承法意見》第17條:繼承人因遺產(chǎn)繼承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時效即為中斷。
5、《繼承法意見》第18條:自繼承開始之日起的第十八年后至第二十年期間內(nèi),繼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訴訟的權利,應當在繼承開始之日起的二十年之內(nèi)行使,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訴訟。
二、什么是訴訟時效中斷
訴訟時效的中斷是指在訴訟時效期間進行中,因發(fā)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經(jīng)經(jīng)過的時效期間統(tǒng)歸無效,待時效中斷的事由消除后,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起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
1、起訴。即權利人依訴訟程序主張權利,請求人民法院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起訴行為是權利人通過人民法院向義務人行使權利的方式。故訴訟時效因此而中斷,并從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時重新起算。
2、請求。這里指權利人直接向義務人作出請求履行義務的意思表示。這一行為是權利人在訴訟程序外向義務人行使請求權。改變了不行使請求權的狀態(tài),故應中斷訴訟時效。
3、認諾。即義務人在訴訟時效進行中直接向權利人作出同意履行義務的意思表示?;诹x務人認諾所承擔的義務,使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重新得以明確,訴訟時效自此中斷,并即時重新起算。認諾的方式有多種多樣,包括部分清償、請求延期給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擔保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