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書遺囑的有效條件
代書遺囑應(yīng)當(dāng)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代書遺囑必須符合下列原則:
1、遺囑人須有遺囑能力
2、遺囑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3、遺囑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有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quán)
4、遺囑中所處分的財產(chǎn)須為遺囑人的個人財產(chǎn)
5、遺囑須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guān)系的人。
只有符合上述法律規(guī)定的代書遺囑才是合法有效的遺囑
二、沒有人在場的錄音遺囑有效嗎
1、必須由遺囑人親自制作,并親自敘述遺囑的全部內(nèi)容;
2、必須請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作證;
3、錄音開始時,遺囑人、見證人必須分別說明自己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職業(yè)、所在工作單位和家庭住址等;
4、遺囑人必須說明制作錄音遺囑的具體地址和年、月、日、時;
5、錄音制作完畢,應(yīng)當(dāng)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遺囑人、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然后,由遺囑人或交見證人保管;
6、繼承開始,由見證人及繼承人到場并檢驗封皮的完好情況。
只有在以上的情況下錄音遺囑才生效,因此,沒有見證人在場的錄音遺囑沒有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