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遺囑滿足什么條件有效
1、遺囑人必須要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有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所立的遺囑,即使其本人后來有了行為能力,仍屬無效遺囑。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為能力,后來喪失了行為能力,不影響遺囑的效力?;加忻@、啞、盲等生理缺陷而無精神病的成年人,他們是有完全行為能力的,因此他們也可以立遺囑。
2、遺囑人所立的遺囑必須是其真實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不真實具體體現(xiàn)在如下幾種情況中:
(1)脅迫遺囑人所立的遺囑;
(2)欺騙遺囑人所立的遺囑;
(3)被非遺囑人假造的遺囑;
(4)被篡改的遺囑;
(5)遺囑人在神志不清的狀態(tài)下所立的遺囑。
3、遺囑人對遺囑所處分的財產(chǎn)必須是有處分權的。注意區(qū)分夫妻共同財產(chǎn)。
4、遺囑的內(nèi)容必須合法。
5、遺囑的形式必須合法。即可采用公證、自書、代書、錄音、口頭等形式。
二、遺囑的形式要求是什么
1、公證遺囑:遺囑人須親自到其戶籍所在地或主要遺產(chǎn)所在地的公證機關辦理,不得他人代理。
2、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3、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4、錄音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5、口頭遺囑:遺囑人只有在危急情況下,才可以設立口頭遺囑??陬^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