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無行為能力人有繼承權么
我國繼承法規(guī)定,無行為能力人有繼承權,不因其無行為能力而喪失繼承權,只是其行使繼承權由其法定代理人來行使。
二、無行為能力人繼承權如何行使
我國《繼承法》第11條規(guī)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chǎn)份額?!?/p>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5條規(guī)定:“被繼承人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曾孫子女、外曾孫子女都可以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不受輩數(shù)的限制?!?/p>
《民法通則》第12條第二款指出:“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
我的《繼承法》第6條第一款則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繼承權的行使作出明確規(guī)定:“無行為能力人的繼承權、受遺贈權,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為行使?!币簿褪钦f,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一切民事活動,應完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在行使繼承權時,必須維護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合法權益。除非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有重大不利的情況,法定代理人不得代理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作出放棄繼承的意思表示;已經(jīng)作出的,也不發(fā)生法律效力。法定代理人代為行使繼承權時,不得以任何方式損害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利益,更不得濫用代理權,否則不僅其代理行為無效,而且還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