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遺囑繼承
遺囑繼承又稱“指定繼承”,遺囑繼承是指按照立遺囑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合法遺囑的內(nèi)容要求,確定被繼承人的繼承人及各繼承人應繼承遺產(chǎn)的份額。遺囑繼承的特征主要有:
1、被繼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遺囑和立遺囑人死亡是遺囑繼承的事實構(gòu)成。
2、遺囑繼承直接體現(xiàn)著被繼承人的遺愿。
3、遺囑繼承人和法定繼承人的范圍相同,但遺囑繼承不受法定繼承順序和應繼份額的限制。
4、遺囑繼承的效力優(yōu)于法定繼承的效力。
二、遺囑繼承要注意哪些誤區(qū)
1、反正有法定繼承,有沒有遺囑都一樣。
有不少人認為,“繼承”這事有《婚姻法》、《繼承法》管著,就是自己不立遺囑或老人沒有立遺囑,繼承時也不會亂,法律怎么規(guī)定就怎么來。因此,有沒有遺囑都一樣。財產(chǎn)的繼承方式除法定繼承以外, 還有遺囑繼承,而且遺囑繼承優(yōu)先于法定繼承。
2、只要立了遺囑一切就OK。
首先,遺囑繼承能夠順利進行,前提條件是所立遺囑必須合法有效。
其次,遺囑對財產(chǎn)及財產(chǎn)線索寫得不明晰。繼承人不得不“尋寶”,如果找不到,遺囑沒有任何價值。
第三,遺囑未妥善保存,立了等于沒立。現(xiàn)實中,有些人立了遺囑就自己收了起來,他人對此并不知曉。試想,若立遺囑人突然離世,那么沒有人知道其曾立有遺囑,若遺囑又沒被發(fā)現(xiàn),那么,這樣的遺囑立了等于白立。
第四,成為遺囑中指定的繼承人,并不意味著一定就能得到遺產(chǎn),可能存在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情況。
3、立遺囑不是自己的事,遺囑得被兒女們接受。
遺囑是立遺囑人處分其個人財產(chǎn)的行為,只要所立遺囑是自己真實意思的表示,且內(nèi)容合法有效,遺囑就是有效的。立遺囑不需要征得繼承人的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