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師遺囑見證有哪些特征
所謂律師遺囑見證:是指律師應當事人的申請,根據自己的親身所見,以律師事務所及見證律師的名義,依法對遺囑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查并予以證明的一種活動。根據法律規(guī)定,在無足夠相反證據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以見證的內容認定真實的根據,具有較強的法律效力。其特征是:
1、律師遺囑見證的主體是律師及律師事務所。律師遺囑見證不同于公證,我們知道公證是由公證處代表國家來實施,帶有政府干預的色彩。而見證是由律師根據當事人委托,按照當事人的意思作出的,是委托人真實意思的表示,其證明效力不僅很強,而且其中立地位更能取信于雙方,律師見證在國外是一種很成熟的業(yè)務。
2、律師遺囑見證是一種法律適用。也就是說,律師對當事人請求見證的遺囑,要依據有效的現行法律、法規(guī)以及政策對遺囑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確認。
3、律師遺囑見證有著嚴格的時間與空間界限。律師必須在被見證事項發(fā)生之時,親眼所見,才能給予見證。
二、辦理律師遺囑見證的手續(xù)是什么
1、立遺囑人應向律師事務所提出見證申請。
2、立遺囑人提交下列材料:身份證明;遺囑所涉及財產的所有權證明及其他證明材料。
3、律師為立遺囑人制作談話筆錄,立遺囑人應當如實陳述與見證事項有關的事實,并提供相應的材料。。
4、律師通過詢問證人、調取書證物證、視聽資料、現場勘驗、進行鑒定等方式,對遺囑涉及的事項、財產進行審查。
5、立遺囑人自書遺囑的,依據《繼承法》第17條第2款規(guī)定:“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