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遺囑公證要提交哪些材料
1、權利證明(房屋產權證、發(fā)票等表彰遺囑人擁有所有權或者他物權的證明材料);
2、遺囑人的身份證明、戶口本;
3、房屋遺囑的話需要購房協(xié)議和購房發(fā)票;
4、單位人事部門開得遺囑人的親屬關系證明。一般公證處有準備的格式,可以向公證處索取之后,按照要求請單位的人事部門填
二、如何辦理遺囑公證
1、準備好權利證明、遺囑人的身份證、戶口本、房屋的購房協(xié)議和發(fā)票到公證處咨詢,向公證處索要親屬關系證明和介紹信(做精神診斷只用)。
2、到單位人事部門開具親屬關系證明,寫明親屬的具體情況,沒有子女的還要注明沒有收養(yǎng)過子女。
3、70歲以上的老人需要到縣級以上醫(yī)院開具精神狀況的證明。一般有相應業(yè)務部門的醫(yī)院都可以開具,??漆t(yī)院最好。在醫(yī)院需要先由門診大夫問明遺囑人的基本情況,之后到心理測查室做相應的檢測。最后回到門診大夫處開具證明。
4、到公證部門進行公證。70歲以上的老人需要錄音。根據(jù)需要制作公證書的份數(shù)。
提醒:
公民申請辦理遺囑公證,可到公證處提出申請,但不要委托他人代理。如果立遺囑人到公證處有困難,公證處可派公證員到立遺囑人的居住地辦理公證。
公民遺囑處分自己的財產時,需帶本人身份證、戶口及所處分財產的所有權證明。如辦理處分房產的遺囑公證,得帶上房屋產權證、身份證和戶口。
立遺囑者無需跟當事人商量,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遺囑內容應當對當事人保密。遺囑可以委托律師或與本人家庭無利害關系的人保存,也可以交給公證處保存。
立遺囑者生存期間,有權處置遺囑中處分的財產,如將遺囑中處分的房屋賣掉以維持生計,其財產以遺囑生效時為準,有多少算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