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位繼承的適用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11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quán)繼承的遺產(chǎn)份額。”
代位繼承是指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時,由被繼承人的子女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其應(yīng)繼承份額,其適用條件為:
(1)被代位人是被繼承人的子女,且先于繼承人死亡;
(2)代位人是被代位人的晚輩直系血親,并無輩數(shù)限制;
(3)被代位人未喪失繼承權(quán);
(4)代位人一般只能以被代位人的繼承份額為限而繼承;
(5)只適用于法定繼承中,不適用于遺囑繼承與遺贈。
二、適用代位繼承時應(yīng)注意什么
1、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子女,其他繼承人如被繼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繼承人死亡不發(fā)生代位繼承。
有的國家,被代位人的范圍較廣,如日本民法規(guī)定,被代位人包括被繼承人的子女和兄弟姐妹;而法國、韓國、加拿大、保加利亞等國,被代位繼承人的范圍是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德國、瑞士、匈牙利、希臘、奧地利等國家更將被代位人的范圍擴(kuò)及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和祖父母。與這些國家相比,我國規(guī)定的被代位人的范圍最窄,這與繼承立法縮小繼承人范圍的趨勢是相吻合的。
2、代位繼承人必須是被代位人的晚輩直系血親。
各國法律均規(guī)定,代位繼承只能是被代位繼承人的直系卑親屬,被代位人的旁系血親或直系長輩血親均無權(quán)代位繼承。原則上代位繼承人沒有代數(shù)限制。直系血親是指直接血緣關(guān)系,是指出生關(guān)系。包括生出自己的長輩(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更上的長輩)和自己生出來的晚輩(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更下的直接晚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