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現(xiàn)在遺產稅開征了嗎
中國現(xiàn)階段未征收遺產稅,但深圳已經列為我國首個開征遺產稅的試點城市。
1996年“九五”計劃中提出“逐步開征遺產稅和贈與稅”。
2009年兩會,“中國首善”陳光標接受采訪時表示:“我將向全國兩會提交提案,呼吁向富人征收遺產稅?!?/p>
2012年兩會,全國人大代表、首鋼總公司董事長朱繼民建議研究開征遺產稅。朱繼民稱,現(xiàn)階段中國開征遺產稅已有了較為堅實的立法依據。他建議,應合理選擇稅制模式,可以采用總遺產稅制,實行先稅后分的辦法,并將遺產贈與稅納入歸集范疇,防止納稅人生前將財產大量轉移而逃避稅務。在遺產稅起征點的確定上,要確定合理的基數(shù),隨著社會發(fā)展和居民財富狀況變化動態(tài)調整,實行稅率累進制。
2012年中共中央十八大會議,代表們再次提出審議遺產稅草案,并調整預征收起點。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qū)自行制定,并由中央匯總后最終出臺一部符合中國國情的遺產稅征收試行辦法,最終逐步完善并入立法。
2013年3月,《遺產稅制度及其對我國收入分配改革的啟示》課題舉行中期成果發(fā)布會。研究稱,我國已基本具備征收遺產稅的條件,并建議將500萬元作為遺產稅起征點。
二、開征遺產稅有哪些困難
1、中國人的財富不透明;
2、我國的法律制度還不健全;
3、普通公民害怕“被富人”;
4、我國的“社會流動”依然障礙重重;
5、開征遺產稅將刺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即時消費思潮;
6、開征遺產稅不利于民營企業(yè)發(fā)展和保護投資環(huán)境;
7、我國稅收征管成本太大;
8、開征遺產稅對財政收入的幫助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