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遺產分配怎樣進行才能公平?
為保證遺產分配的公平應遵循以下幾項原則:
1、份額均等原則。
按《繼承法》規(guī)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這里的一般是指大致上相同的意思。但有些遺產分配達到均等很難掌握。但經各繼承人協(xié)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
2、體現(xiàn)養(yǎng)老育幼的原則
我國《繼承法》規(guī)定: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即多分點遺產。
3、適當照顧的原則
我國《繼承法》第14條規(guī)定: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撫養(yǎng)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對被繼承人扶養(yǎng)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shù)倪z產。按具體情況可以多分點遺產。
4、權利義務相一致的原則
怎樣體現(xiàn)權義一致?可概括三句話:多盡義務者多分;少盡義務者少分;不盡義務者不分。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yǎng)、贍養(yǎng)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時可以多分。相反,對被繼承人有扶養(yǎng)能力和有扶養(yǎng)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yǎng)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少分;
二、遺產分配難進行嗎?
可以說遺產分配難進行,因為它比較復雜,為什么呢?體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
1、財產形式的復雜化
因為對于現(xiàn)金、房子、車子都屬于明確存在,有登記備案可查,易評估,易分割或者分割不會導致價值貶損。這些財產即使不訂立遺囑,法定繼承相對來說也會比較清晰。但對于股權來說,尤其是家族產業(yè)的股權,如果分割過多就會導致控股權的變更或喪失,導致企業(yè)經營決策的失常。而債權的隱匿性很強,加上訴訟時效較短(一般只有兩年),如果被繼承人本人不加以明確,很可能因繼承人并不知情而喪失。而且,當今經濟關系的復雜化,很多權利關系都是相互的。
收藏問題更為復雜。收藏品所有權證明難題以及其不宜分割的屬性,鑒定和定價都有一定的難度,如何讓收藏品及其附著價值更好地流傳下去,值得收藏者本人好好動一番腦筋。
2、家庭關系的復雜化
由于離婚、同居關系的普遍,導致家庭關系越來越復雜,數(shù)任配偶,再加上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以及同居者,使得建立于家庭關系上的財產關系也更為復雜,而富人、名人在這方面的表現(xiàn)尤為明顯。
3、健康問題的復雜化(多份遺囑)
健康問題的復雜化使很多人在死亡的邊緣重新起死回生,這樣,生命垂危之前所立遺囑很可能會被新遺囑取代,而如果有些人病情反反復復,經歷更多的世態(tài)人生,就可能對遺囑做出多重修改,出現(xiàn)多份遺囑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