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書遺囑格式是什么樣的
遺囑沒有規(guī)定的格式。一般來說,遺囑必須寫清楚以下內容:
(1)指明接受主體。明確指明誰是遺囑繼承人,如果是遺贈必須寫清楚誰是遺贈的接受者。
(2)指明分配方法及數(shù)額。遺囑中必須寫清楚遺產的分配方式或者寫清楚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具體項目或數(shù)額。
(3)指明要求。對某些遺產遺囑人可以指明其特殊要求,如遺產作什么用,接受遺產的同時應履行什么條件等。
(4)遺囑還必須由遺囑人簽名、蓋章,注明立遺囑時的年、月、日。
二、代書遺囑有效的條件
(1)符合遺囑的一般要求,即a、立遺囑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設立遺囑;b、立遺囑人思想表示真實;c、遺囑處分的財產為立遺囑人合法財產;
(2)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且與繼承人無利害關系;
(3)見證人中的一人代書,并注明年、月、日;
(4)代書人、其他見證人、遺囑人簽名。
需要注意的是,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1)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2)繼承人、受遺贈人;
(3)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4)繼承人、受遺贈人的債權人、債務人,共同經營的合伙人,也應當視為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不能作為遺囑的見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