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遺囑繼承是怎么回事
遺囑繼承是指按照立遺囑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合法遺囑的內容要求,確定被繼承人的繼承人及各繼承人應繼承遺產的份額。下面就由法律快車的小編為您詳述遺囑繼承的各方面知識。
我國民法規(guī)定,公民有處分自己合法所有的個人財產的權利,被繼承人在死亡之前對自己合法所有的個人財產進行處分,在其死后生效,充分體現了我國法律對公民個人財產的保護,但是,這種處分應符合法律的規(guī)定,應充分考慮老人、婦女、兒童、胎兒及殘疾人和無生活來源人的利益,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遺囑,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繼承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guī)定“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一人或數人繼承?!币?guī)定了遺囑繼承可以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誰繼承,由被繼承人生前所立遺囑決定,如果被繼承人生前其法定繼承人不履行贍養(yǎng)義務,而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卻盡了贍養(yǎng)義務,使被繼承人在生活上得以照顧,在精神上得以慰籍,被繼承人生前立下遺囑,指定盡了贍養(yǎng)義務人(法定繼承以外的)繼承其遺產,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護的。
立遺囑人應在自己意識清晰的時候,有兩個沒有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見證的情況下,在沒有任何外來壓力的情況下,清楚表白自己的真實意志,如有必要,最好進行遺囑公證。遺囑公證是效力最高的遺囑。
二、自書遺囑必須注意什么問題
寫遺囑必須注意的三個問題
有的人由于各種原因沒有請律師代書遺囑,也沒有到公證處辦理公證遺囑,而是自己寫遺囑來處分自己的個人合法財產,這是法律允許的。但問題是自己寫遺囑有時會不按照法律規(guī)定的形式要件來寫,最終導致遺囑無效引起糾紛的時有發(fā)生。為了避免自己寫遺囑導致遺囑無效的后果,一定要注意以下三個問題。這三個問題也是法律規(guī)定的自書遺囑的三個形式要件,缺一不可。
1、 遺囑人親筆書寫
遺囑人必須親筆書寫,不能用打印的,也不能讓別人代寫。書寫時字跡要清晰,語義要準確,不要使用摸棱兩可的語言。最好別用鉛筆書寫,用毛筆、鋼筆或簽字筆都行,這樣不易被人篡改。
2、 簽名
寫完遺囑后,遺囑人一定別忘了簽上自己的姓名,這不能讓別人代簽,也不能用捺手印來代替簽名。
3、 注明年、月、日
寫完遺囑后,遺囑人必須寫清楚立遺囑的時間,這個時間包括立遺囑的年、月和日。年、月、日三項都得寫清楚,漏掉其中任何一項都不行。常見的錯誤是只寫年、月而沒寫日,這樣的遺囑也是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