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繼承人債務指的是什么
被繼承人債務是指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債務。包括:
第一,繼承人對被繼承人所負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即繼承人不以自己的固有財產對被繼承人的債務負責。
第二,繼承人可以放棄對被繼承人財產的繼承權,并同時免除對被繼承人債務的清償責任。
第三,債務清償優(yōu)先于遺贈的。
第四,債務清償前應為缺乏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適當的份額。
第五,分割遺產后的債務清償,以法定繼承人先于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的順序進行清償,在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之間,按照所獲遺產的比例進行清償。
二、被繼承人債務如何處理
處理被繼承人債務清償糾紛首先要界定被繼承人債務的范圍,要求:
1、必須是被繼承人生前欠下的;
2、必須是應當繳納的稅款和用于個人生活所欠下的債務。
處理被繼承人債務的法律依據:
1、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2、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3、執(zhí)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4、遺產已被分割而未清償債務時,如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和遺贈的,首先由法定繼承人用其所得遺產清償債務;不足清償時,剩余的債務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償還;如果只有遺囑繼承和遺贈的,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