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遺囑公證需提交的證明
遺囑人申辦遺囑公證應當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
遺囑人親自到公證處有困難的,可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請求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指派公證人員到其住所或者臨時處所辦理。辦理遺囑公證需要提交一下證明和材料:
1、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
2、遺囑涉及的財產清單及財產的所有權證明;
3、遺囑書,遺囑書應寫明:①立遺囑人的姓名、年齡、性別等;②立遺囑人的家庭情況;③訂立遺囑的原因;④財產所有權的證明;⑤處分財產的種類、名稱、數量和所在地等;⑥遺囑受理人姓名、性別、年齡等;⑦對財產及其事務的處理意見;⑧遺囑的份數、保留以及是否有執(zhí)行人執(zhí)行等;
4、遺囑公證申請書(申請書內容應包括:遺囑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居所地、家庭狀況、工作單位、遺囑涉及的財產狀況等);
5、其他認為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二、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公證需提交的證明
1、雙方當事人的居民身份證;
2、扶養(yǎng)人為集體的,應提交法人資格證明,代理人應提交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書及代理人的身份證;
3、遺贈人住所地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其所在單位出具的遺囑人家庭情況證明;
4、遺贈財產清單及所有權證明;
5、遺贈人的家庭成員同意建立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的書面意見;
6、扶養(yǎng)人的家庭成員同意建立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的書面意見;
7、雙方當事人的申請書;
8、其他認為還需要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