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位繼承什么時候適用?
代位繼承,指的是繼承人先于被繼承人死亡,在繼承開始時,由繼承人的直系晚輩血親代繼承人之位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chǎn)的繼承制度。
該晚輩直系血親就是代位繼承人。這里雖然有很多個繼承,有點繞口,實際上很簡單,就是說孫子女輩代替父母輩繼承祖輩的遺產(chǎn)。為什么呢?因為父母輩在祖輩之前就死亡了。除了代位繼承的情形外,孫子女除有遺囑外,是不能繼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遺產(chǎn)的。并且要注意的是,代位繼承只能發(fā)生在法定繼承之中。
二、代位繼承如何適用?
第一,被代位人必須先于被繼承人死亡。這既是中國代位繼承成立的首要條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與轉(zhuǎn)繼承的重要區(qū)別之一。
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子女,其他繼承人如被繼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繼承人死亡不發(fā)生代位繼承。
第三,代位繼承人必須是被代位人的晚輩直系血親。各國法律均規(guī)定,代位繼承只能是被代位繼承人的直系卑親屬,被代位人的旁系血親或直系長輩血親均無權代位繼承。原則上代位繼承人沒有代數(shù)限制?!吨袊^承法》規(guī)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弊罡呷嗣穹ㄔ涸谪瀼貓?zhí)行繼承法的意見中又進一步明確指出,被繼承人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曾孫子女、曾外孫子女都可以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不受輩分限制。
第四,被代位人生前必須享有繼承權,如被代位繼承人基于法定事由喪失繼承權,則連帶引起代位繼承權的消滅。最高人民法院在《貫徹的意見》第28條指出:“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其晚輩直系血親不能代位繼承?!?/p>
第五,代位繼承只適用于法定繼承,在遺囑繼承中不適用。亦即只有被代位繼承人的法定繼承權才能被代位,如其享有的是遺囑繼承權,則該遺囑會因先于被繼承人死亡而失效,此時不發(fā)生代位繼承。
第六,代位繼承人無論人數(shù)多少,原則上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份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