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遺囑有哪些誤區(qū)
誤區(qū)一:反正有法定繼承有沒有遺囑都一樣
有不少人認為,“繼承”這事有《婚姻法》、《繼承法》管著,就是自己不立遺囑或老人沒有立遺囑,繼承時也不會亂,法律怎么規(guī)定就怎么來。因此,有沒有遺囑都一樣。
糾錯:財產(chǎn)的繼承除法定繼承以外,還有遺囑繼承,而且遺囑繼承要優(yōu)先于法定繼承。也就是說,對公民的財產(chǎn)繼承,如果財產(chǎn)所有權人生前立有遺囑,只要該遺囑是合法有效的,就必須按遺囑繼承,而不能法定繼承。如此一來,有沒有遺囑就不一樣了。
誤區(qū)二:只要立了遺囑一切就OK
按照人們的一般理解,只要立了遺囑,身后事就已經(jīng)安排好了。其實,事情并非這么簡單。
糾錯:有了遺囑,并不意味著立遺囑人的意愿就能全部實現(xiàn)。比如出現(xiàn)以下情況時,繼承遺產(chǎn)就會出現(xiàn)麻煩。
首先,遺囑繼承能夠順利進行,前提條件是所立遺囑必須合法有效。如果遺囑最終被認定為無效,遺囑繼承顯然無法實現(xiàn)。
其次,遺囑對財產(chǎn)及財產(chǎn)線索寫得不明晰。比如,立遺囑人在遺囑中只說明了自己有多少財產(chǎn),但這些都以何種形式存在、財產(chǎn)在何處都未說明,這樣的遺囑很難得以實現(xiàn)。打個比方,只在遺囑中說自己有多少存款,但不知錢存在哪個銀行,存單放于何處,可以想象,后人的“尋寶”之路該是何等艱辛。如若找不到相應的憑證,這些財產(chǎn)無異于“流失”。
第三,遺囑未妥善保存,立了等于沒立。實踐中,有些人立了遺囑就自己收了起來,他人對此并不知曉。試想,若立遺囑人突然離世,那么沒有人知道其曾立有遺囑,若遺囑又沒被發(fā)現(xiàn),那么,這樣的遺囑立了等于白立。
第四,成為遺囑中指定的繼承人,并不意味著一定就能得到遺產(chǎn)。我國法律規(guī)定,出現(xiàn)以下情況,繼承人喪失繼承權。具體為: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為爭奪遺產(chǎn)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jié)嚴重的;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jié)嚴重的。
誤區(qū)三:立遺囑不是自己的事,遺囑得被兒女們接受
糾錯:遺囑是立遺囑的人處分其個人財產(chǎn)的行為,只要所立遺囑是自己真實意思的表示,且內容合法有效,遺囑就是有效的。立遺囑不需要征得繼承人的同意。遺囑是否生效與繼承人是否接受遺囑內容無關。
誤區(qū)四:兒女們不到齊,遺囑沒法立
糾錯:立遺囑不需要孩子們到場,事先也不必非通知他們不可。但繼承時,應當讓所有繼承人到場。當然,此時若有些繼承人因各種因素所限制不能親自到場,也可委托他人。比如,出具委托書,委托某某人代自己辦理繼承事宜。當然,這種委托書最好經(jīng)過公證。
二、怎樣訂立有效遺囑
我國繼承法規(guī)定的遺囑形式有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
公證遺囑是指經(jīng)過國家公證機關辦理了公證的遺囑;
自書遺囑是指遺囑人親自書寫的遺囑,遺囑人在自書遺囑上應當注明年月日并親筆簽名;
代書遺囑是指由他人代為書寫的遺囑,一般而言,公民應當自已書寫遺囑,但在生病、不會寫字、不想自己書寫等各種客觀情況下,允許公民立代書遺囑。代書遺囑上必須有二名以上的見證人簽名見證,且應當由其中一名見證人代書;
錄音遺囑是指以錄音形式制作的遺囑,錄音遺囑必須有兩名以上的見證人進行見證并將見證內容進行錄音;
口頭遺囑是指遺囑人用口述的方式表示其對遺產(chǎn)進行處分的意思的遺囑形式。按照我國繼承法的規(guī)定,公民只有在緊急情況下才能立口頭遺囑,且必須有兩名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緊急情況解除后,應當將口頭遺囑內容制作成書面遺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