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繼承在國外的遺產
1、辦理身份證書。
首先中國公民要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被繼承人的死亡通知書等材料到本人住所地市級以上的公證處辦理親屬關系證書,繼承權證明書等身份證明。
2、辦理本人的出國手續(xù)或代理人的委托授權書及出國手續(xù)。
如果繼承人本人親自出國繼承事宜,應當持經過公證的身份證明及被繼承人的死亡通知書辦理出國護照。也可委托代理人前往辦理繼承事宜,或委托被繼承所在國的親友、律師代為辦理。但是必須出具經過公證的委托書,該委托才能生效。
3、了解財產狀況,區(qū)分動產與不動產,分別辦理遺產繼承申請。
繼承人或代理人應當消息了解遺產的情況,調查時可以請求我國駐當地的使、領館協(xié)助。對于遺產中的不動產,繼承人、代理人應當向不動產所在法院提出繼承申請。而對于遺產中的動產,應當向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法院提出申請。
二、外國人如何繼承在中國的遺產
外國人在我國境內遺產的繼承,如果該外國人所屬國與我國就繼承問題簽有條約或協(xié)定,則應依條約或協(xié)定處理。如果沒有條約或協(xié)定,則應根據遺產的性質來確定繼承的方法。
1、遺產為不動產的。
對不動產遺產的繼承申請,繼承人應向該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并適用我國法律處理。該外國人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憑所屬國身份公證來我國親
自辦理,也可以委托代理人辦理。應注意,外國繼承人委托律師代為辦理繼承,只有中國律師才能以律師身份代理繼承事宜,而外國律師在我國只能以一般委托代理人身份辦理繼承事宜。這體現了我國司法權的獨立。
2、遺產為動產的。
對于動產,繼承應適用該外國人住所地的法律。住所地在我國的,則應適用我國法律處理。住所地在國外的,則其繼承人向遺產所在地的我國法院申請繼承的,應當適用該外國人住所地的法律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