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房產遺贈
房產遺贈是指自然人通過的方式,將其房產的一部分或全部贈與國家、社會或者人以外的自然人的一種民事法律行為。立遺囑人為遺贈人,接受遺增的人稱遺增受領人。遺贈是遺贈人死亡后才生效的單方、無償的民事法律行為。遺贈的標的僅僅是財產權利,遺囑人不得把債務轉移給受贈人
遺贈與遺囑繼承都是通過遺囑方式處分財產,這兩種方式在形式上有許多相似之處,但區(qū)別是明顯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guī)定,遺囑繼承與遺贈的主要區(qū)別主要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一)遺囑繼承人與受遺贈人的范圍不同。遺囑繼承人只能是法定繼承人范圍以內的人,而受遺贈人可以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公民,也可以是國家或集體單位。
(二)遺囑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后遺產分割前未明確表示放棄的,即視為繼承。而受遺贈人在知道或應當知道受遺贈后兩個月內未作出接受遺贈表示的,視為放棄,即喪失受遺贈權。
二、房屋遺產贈予需要哪些手續(xù)
1、遺產贈予者的死亡證明書。
2、準備好贈予者第一順序繼承人放棄遺產繼承權的說明(例如: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你母親、你的兄弟姊妹、你父親的父母,如果你父親的父母已經離開人世的話,還要準備你父親父母的死亡手續(xù))。
3、與贈予者的配偶、或者第一順序繼承人達成的贈予協(xié)議。
4、到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xù)。
5、到產權機關辦理產權過戶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