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產繼承糾紛什么時候可以起訴
房產繼承是指按照《繼承法》的規(guī)定,把被繼承人所遺的房產轉歸繼承人的行為。根據(jù)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應當知道權利被侵犯”是指根據(jù)繼承人當時所處的條件有理由也有可能了解到自己的繼承權受到他人侵犯,是一種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所應當具有的能力。如其他的繼承人分割遺產而沒有通知;其他繼承人獨自占有使用了遺產;作為遺產的房產被變賣,拆除等等事實,當事人能夠通過各種途徑掌握這些情況。如果其中之一的繼承人認為其他繼承人侵害了其合法繼承權的,可以其作為被告起訴到法院。
據(jù)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規(guī)定,繼承開始時繼承人未表示放棄繼承遺產,又未分割的房產可按析產案件處理。這說明,如果被繼承人傷亡已經(jīng)超過了2年,但是由于繼承人沒有表示過放棄繼承,因此過了2年后,并沒有超過訴訟時效,繼承人仍然起訴可以主張對房產的繼承權。
二、起訴需要什么材料
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相關規(guī)定,房產繼承訴訟管轄地確定為不動產所在地,即被繼承房產所在地法院管轄。繼承人是多人的,一部分繼承人作為原告,另一部分繼承作為被告參與訴訟。因此,房產繼承起訴一般需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繼承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如果是外籍繼承人需要提供經(jīng)過公證書予以認證;
2、被繼承的房產證或其他證明文件;
3、到被繼承人所屬派出所開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或者提供被繼承人醫(yī)學死亡證明;
4、到死者所在單位或者派出所開具親屬關系證明;
5、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遺囑(遺囑繼承的情況)。
如果繼承人之間對于房產過戶沒有異議可以形成調解書,如果無法對于房產的繼承達成一致的,由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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