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放棄繼承權公證如何辦理
1、放棄繼承權公證的管轄。當事人申辦放棄繼承權公證,應當?shù)狡渥∷鼗蛐袨榘l(fā)生地的公證處提出申請。
2、對放棄繼承權公證的申請。繼承權是公民的一項重要民事權利,是公民依法繼承他人遺產(chǎn)的的權利。因此,放棄繼承權公證必須由繼承人親自為之,不允許他人代理,當事人到公證處有困難的,公證處可派公證員到遺囑人的居住地辦理。
3、申辦放棄繼承權公證應提交的材料。申請辦理放棄繼承權公證時,應當逐項填寫公證申請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證明,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
(2)被繼承人死亡的證明。被繼承人死亡前,放棄繼承權不具有實際的法律意義。
(3)本人與被繼承人關系的證明??梢杂伤趩挝?、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xiāng)鎮(zhèn)政府提供,只要能證明其確實享有繼承權即可。
(4)本人簽字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根據(jù)規(guī)定,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公證,要向當事人講明他的權利、義務及其放棄繼承權將引起的法律后果,使當事人對自己行為的性質(zhì)和將要產(chǎn)生的影響有明確的認識。公證處應將上述情況記錄在公證筆錄上,筆錄應讓當事人核對并簽名。
4、對放棄繼承權公證的審查和注意事項。辦理放棄繼承權公證,公證處應重點審查:
(1)當事人的身份、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以及是否確實享有繼承權。
(2)當事人放棄繼承權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有無受脅迫、受欺詐等影響其真實意思表示的事實存在。
(3)被繼承人的死亡日期,以及放棄繼承權的意思表示是否在法定期限內(nèi)做出的。
公證處審查后認為事實清楚,證據(jù)充分,當事人身份屬實,具有完全的行為能力,放棄繼承權的意思表示真實、合法、沒有違反法律的情況,則應依法制作并出具放棄繼承權公證書。公證書自公證審批簽發(fā)之日起生效。
二、放棄繼承權公證人的資格如何
被繼承人死亡以后繼承人享有法定的繼承義務,繼承人可以實行繼承權,也可以放棄繼承權,如果是放棄繼承權需要寫一份放棄繼承權證明,這時候如果去公證的話就需要去公證處,那么自愿放棄繼承權證明公證人有什么條件?根據(jù)法律的相關規(guī)定,擔任公證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23歲至65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品行良好;
4、經(jīng)國家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
同時規(guī)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擔任公證人: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3、受過開除公職或者吊銷執(zhí)業(yè)證書處罰的;
4、其他不適宜擔任公證人的情形。
以上就是有關放棄繼承權公證如何辦理,放棄繼承權公證人的資格如何的具體情況,希望能幫您解決您的問題。對司法實踐中因繼承權問題引發(fā)的糾紛,如果需要走訴訟程序,建議最好是事先咨詢相關的婚姻專家律師,以少走彎路,更好地解決自己所面臨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