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產繼承糾紛需要提供什么證據
房產繼承,同其它遺產繼承一樣,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繼承人遺留房屋所有權及其土地使用權轉移歸繼承人所有的法律行為。房地產繼承,是所有權及使用權繼受取得方式的一種。
因此,房產繼承糾紛需要提供下列證據。
1、被繼承人死亡的證明。
2、遺產的范圍和數(shù)額(遺產應包括動產、不動產),另外應注明被繼承人在外地是否有遺產,被繼承人生前的債權、債務情況,繼承開始后遺產由誰占有、使用、收益和保管。
3、不動產中房屋打分、估價,不動產、動產中需鑒定及估價的要有鑒定估價書。
4、提供所有繼承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yè)、住所地點,不得遺漏。
5、當事人還需提供下列證據:
(1)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生前是否形成撫養(yǎng)關系(包括提供金錢、物質和勞務情況、親疏情況、繼承人是否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
(2)認為其他繼承人具有喪失繼承權的情形的,應以下列情況提供相應的證據:繼承人中有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jié)嚴重的;偽造、篡改或銷毀遺囑的。
(3)繼承人中如有放棄繼承權的,當事人應提供棄權的時間和原因及棄權聲明書;棄權人如有反悔,應注明反悔的時間和理由。
二、法定繼承如何分割房屋
(一)法定繼承的規(guī)定
法定繼承是遺囑繼承以外的依照法律的直接規(guī)定將遺產轉移給繼承人的一種遺產繼承方式。在法定繼承中,可參加繼承的繼承人、繼承人參加繼承的順序、繼承人應繼承的遺產份額以及遺產的分配原則,都是由法律直接規(guī)定的。因而法定繼承并不直接體現(xiàn)被繼承人的意志,僅是法律依推定的被繼承人的意思將其遺產由其親近親屬繼承。
(二)法定繼承分割房產的方法
房屋遺產分割不同于其他財產的分割,因為房屋是不動產,不能隨意移動,或因繼承人的實際需要,并兼顧各繼承人的利益,可以采取以下兩種方法分割房屋遺產。
一是采取折價補償?shù)姆椒?。一般是歸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繼承人應繼承的房屋遺產份額折價補償。房屋作價標準可以由繼承人自行協(xié)商確定,或根據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房屋估價標準,并參照當?shù)厥袌鰞r格合理評定。
二是采取共有方法,共有分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兩種形式。所謂共同共有就是繼承人對房屋遺產平等地、不分份額地享有所有權,按份共有則是繼承人按份額占有房屋遺產,并按各自的份額享受權利。
在房屋遺產分割中,盡量采用第一種方法即折價補償?shù)姆椒ū容^好,這樣做,可以徹底解決房屋繼承糾紛。采用第二種方法,則應視為對第一種方法的補充,如折價一方因經濟能力負擔不起折價款,而又必須兼顧其他繼承人的利益的,采用共有方法,也可減少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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