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理解遺產繼承的范圍
根據《繼承法》的有關規(guī)定,遺產必須符合三個特征:第一,必須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第二,必須是公民個人所有的財產;第三,必須是合法財產。這三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才能成為遺產。遺產包括以下幾項:
1、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資、獎金、存款利息、從事合法經營的收入、繼承或接受贈予所得的財產。
2、公民的房屋、儲蓄、生活用品。
3、公民的樹木、牲畜和家禽。樹木,主要指公民在宅基地上自種的樹木和自留山上種的樹木。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公民的文物一般指公民自己收藏的書畫、古玩、藝術品等。如果上述文物之中有特別珍貴的文物,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5、法律允許公民個人所有的生產資料。如農村承包專業(yè)戶的汽車、拖拉機、加工機具等。城市個體經營者、華僑和港、澳、臺同胞在內地投資所擁有的各類生產資料。
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即基于公民的著作被出版而獲得的稿費、獎金,或者因發(fā)明被利用而取得的專利轉讓費和專利使用費等。
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如公民的國庫券、債券、股票等有價證券,復員、轉業(yè)軍人的復員費、轉業(yè)費,公民的離退休金、養(yǎng)老金等。
二、遺產的構成要件如何
根據《繼承法》的相關規(guī)定,遺囑繼承的遺產構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遺產必須是財產。其中財產包括積極財產和消極財產。消極財產即債務。遺產不能是人身權及身份等,這是由現(xiàn)代繼承法作為財產繼承而決定的,此與古代社會的宗祧繼承制相區(qū)別。
2、遺產必須是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財產。這里的所有是廣義上的所有,既包括作為物權的所有權和其他物權,又包括死者生前享有的債權,還包括知識產權、股權等各種復合權中的財產權利部分。
3、遺產必須是非專屬于死者自身的財產。有些財產依其人身專屬性不具有可繼承性,因此不得繼承。如養(yǎng)老保險金請求權,被保險人死亡后則該種權利歸于消滅。
4、遺產的形態(tài)不以死者死亡時遺留下的狀態(tài)為限,從死者遺留下的財產衍生出的財產或替代財產均為遺產。
以上就是有關如何理解遺產繼承的范圍,遺產的構成要件如何的具體情況,希望能幫您解決您的問題。對司法實踐中因繼承問題引發(fā)的糾紛,如果需要走訴訟程序,建議最好是事先咨詢相關的婚姻專家律師,以少走彎路,更好地解決自己所面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