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理解繼承的訴訟時效
繼承的訴訟時效,是指繼承人于法定期間內不行使其權利即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依審判程序予以保護的權利。法律保護繼承權是有一定時間限制的,以避免繼承關系長期處于不穩(wěn)定的狀態(tài),促使繼承權受到侵害的實際享有繼承權的合法繼承人及時行使其權利。這一期限稱為繼承訴訟時效期間。繼承人只有在訴訟時效期間內行使其請求權,法院才保護其權利。否則,人民法院將不予以保護。我國《繼承法》第8條規(guī)定,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2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20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除此之外,我國民法通則和有關司法解釋還規(guī)定了訴訟時效的中止、中斷和延長等問題。
二、適用繼承訴訟時效需要注意什么
由于繼承訴訟時效直接關系到當事人的權利是否會受到法律的保護,因此,在適用有關繼承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時,必須注意以下問題:
1、繼承訴訟時效期限,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2年內,繼承人沒有行使其請求權的,人民法院對其權利不再予以保護。所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是指根據客觀情形可以斷定繼承人已經知道或者可以知道其權利被侵害。
2、繼承法規(guī)定的訴訟時效與民法通則中規(guī)定的訴訟時效是一致的,因此對繼承權保護的訴訟時效,也應當按照民法通則的規(guī)定,適用訴訟時效的中止、中斷。
依據民法通則的規(guī)定,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繼承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繼承人向人民調解委員會或有關單位提出保護繼承權的請求的,訴訟時效應當自提出請求時起中斷,而不是中止。確能證明繼承人向侵害其權利的人主張權利的,訴訟時效也應中斷。
3、自繼承開始之日起的第18年至20年期間,繼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訴訟的權利,應當在繼承開始之日起20年之內行使,超過20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即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以上就是有關如何理解繼承的訴訟時效,適用繼承訴訟時效需要注意什么的具體情況,希望能幫您解決您的問題。對司法實踐中因繼承訴訟時效問題引發(fā)的糾紛,如果需要走訴訟程序,建議最好是事先咨詢相關的婚姻專家律師,以少走彎路,更好地解決自己所面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