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繼承權的喪失
繼承權的喪失,又稱為繼承權的剝奪,是指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在發(fā)生法定事由時取消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資格。繼承權是公民依照法律的直接規(guī)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遺囑而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非有法定的事由,非經法定的程序,任何人不得非法剝奪。只有在發(fā)生繼承人對被繼承人或者其他繼承人犯有某種犯罪行為,或者其他嚴重違法或不道德行為的法定事由時,繼承人的繼承權才能被依法剝奪。
二、喪失繼承權的情形有哪些?
依現(xiàn)行繼承法第7條的規(guī)定,喪失繼承權的事由,有以下四種: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繼承人故意殺害被繼承人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不論是既遂還是未遂,也不論是否受到刑事責任的追究,都喪失繼承權。這里要注意三點:(1)必須是故意殺人。過失殺人不喪失繼承權。(2)不論出于何種動機和原因,只要是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均喪失繼承權。(3)只要是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不論既遂未遂,均喪失繼承權。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繼承人為爭奪遺產殺害其他繼承人的行為,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主觀上有殺害其他繼承人的故意,且具有爭奪遺產的目的。二是客觀上實施了非法剝奪其他繼承人生命。同時還應注意:(1)繼承人殺害的對象是其他繼承人。 (2)繼承人殺害其他繼承人的目的是為了爭奪遺產。繼承人殺害其他繼承人不是為了爭奪遺產,而是為了其他目的,出于其他的動機,其雖會受刑事責任的追究,但不能因此而喪失繼承權。
(三)、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jié)嚴重的。繼承人虐待被繼承人情節(jié)是否嚴重,可以從實施虐待行為的時間、手段、后果和社會影響等方面認定。而虐待被繼承人情節(jié)嚴重的,不論是否追究刑事責任,均可確認其喪失繼承權。
(四)、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jié)嚴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