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殘疾人可以立遺囑嗎
遺囑是自然人生前所做的于其死后生效的、處分其遺產(chǎn)或事務(wù)的意思表示。法定繼承的繼承人的范圍、順序、比例都是有法律加以規(guī)定的,但這并不一定符合被繼承人生前的意愿。而通過訂立遺囑恰好可以彌補(bǔ)法定繼承的不足,更靈活地處理其遺產(chǎn)。因此,如有可能的話,一般都愿意訂立遺囑。
二、殘疾人立的遺囑是否有效
對(duì)殘疾人來說,訂立遺囑主要注意以下幾個(gè)方面
首先,訂遺矚人立遺囑時(shí)要有訂遺囑的民事行為能力。一般來說,肢體及視覺、聽覺等成年殘疾人均有訂立遺囑的行為能力。但是精神及智力殘疾人,往往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訂立遺囑,也不能由其法定代表人代訂。無行為能力人訂立的遺囑,即使其本人后來有了行為能力,仍屬無效遺臥但立遺囑時(shí)有行為能力,后來喪失了行為能力的,不影響遺囑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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