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繼承權何時喪失
根據(jù)我國法律規(guī)定,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繼承人故意殺害被繼承人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不論是既遂還是未遂都喪失繼承權。
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繼承人殺害其他繼承人,既包括法定繼承人殺害遺囑繼承人的情形,也包括遺囑繼承人殺害法定繼承人;既包括第一順序人繼承人殺害第二順序繼承人,也包括第二順序繼承人殺害第一順序繼承人。
根據(jù)有關司法解釋,繼承人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如果被繼承人以遺囑方式將遺產指定由該繼承人繼承的,可以確認遺囑無效,并按繼承法第八條處理。
3、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jié)嚴重的。
遺棄被繼承人是指對沒有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被繼承人有扶養(yǎng)義務而拒不履行扶養(yǎng)義務;所謂虐待被繼承人是指在被繼承人生前對其從身體上或精神上進行摧殘或者折磨。
對遺棄被繼承人的,不管情節(jié)是否嚴重,都喪失了繼承權,但繼承人如確有悔改表示且被遺棄人在生前表示寬恕的,可以不確認其喪失繼承權。
虐待被繼承人情節(jié)是否嚴重,可以從實施虐待行為的時間、手段、后果和社會影響而定。
如果虐待被繼承人情節(jié)嚴重,則喪失繼承權,若繼承人確有悔改表現(xiàn)且被虐待人生前表示寬恕的,可不確認其喪失繼承權。
4、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jié)嚴重的。
所謂偽造遺囑是指以被繼承人的名義制造假遺囑。
所謂篡改遺囑是指改變被繼承人所立的遺囑的內容。
所謂銷毀遺囑是指將被繼承人所立的遺囑毀滅。
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jié)是否嚴重是判斷繼承權是否喪失的標準。
根據(jù)司法解釋,如果繼承人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侵害了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利益,并造成生活困難的,應認定其行為情節(jié)嚴重。
二、放棄繼承權與喪失繼承權有何區(qū)別
繼承權的放棄和喪失,其最后結果都是不發(fā)生繼承遺產的結果,但兩者卻有明顯的區(qū)別。
1、放棄繼承權,是繼承人自愿放棄無償取得被繼承人的合法遺產的權利。這種行為是出自繼承人自身內心意思的真實表示;喪失繼承權,是繼承人有《繼承法》第七條規(guī)定行為之一,經人民法院認定并作出判決而被剝奪其繼承權,這種被剝奪是依法強制執(zhí)行的,不以被剝奪人的意志為轉移。
2、放棄繼承權必須在繼承開始之后,遺產處理之前用書面或口頭方式向其他繼承人表示,其效力可以追溯到繼承開始的時間;而喪失繼承權則可以發(fā)生后繼承開始之后,也可以發(fā)生在繼承開始之前,其表示的方法是以人民法院的判決書的形式。
3、放棄繼承權是繼承人放棄自己繼承的一種權利,它不受任何條件的限制,只要自己誠心的放棄表示即可,而喪失繼承權是依法剝奪繼承人的繼承權,這種被剝奪必須受《繼承法》第七條嚴格的法定限制,除此不能使繼承人喪失繼承權。
4、放棄繼承權的聲明可以在遺產處理前或在訴訟過程中收回,但需經人民法院依據(jù)其提出的理由作出決定;而喪失繼承權一旦由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則不能改變。
行文至此,不覺到了尾聲。以上便是對“繼承權何時喪失”、“放棄繼承權與喪失繼承權有何區(qū)別”兩個問題的淺要介紹,希望能為大家?guī)硇┰S幫助。繼承權是繼承人享有的期待權,只有到繼承時才會轉化為既得權。有關遺產繼承的問題還有很多,如遺產債務有哪些、放棄繼承權能否逃避債務等。如果您對遺產繼承存在疑問,不妨向律師詢問,相信專業(yè)的律師能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