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訂立共同遺囑
夫妻共同遺囑,是指具有合法夫妻關系的夫和妻,基于共同的目的,在一個共同意思下所立的一份遺囑。
(一)夫妻共同遺囑在法律上雖未明確規(guī)定,但其仍然是夫妻雙方對于共同及(或)其個人財產(chǎn)的自由處分行為,應受法律保護。并且司法部頒布的《公證細則》中亦對共同遺囑的公證辦理作出了規(guī)定,該《細則》第15條第2款規(guī)定“遺囑人堅持申請辦理共同遺囑公證的,共同遺囑中應當明確遺囑變更、撤銷及生效的條件”。
(二)夫妻共同遺囑的訂立除應遵循《繼承法》關于遺囑訂立的相關要件外,還應具備:
1、雙方存在合法的夫妻關系。無效婚姻下的“夫妻”設立的共同遺囑因不具備共同基礎,所以不能設立共同遺囑。
2、夫妻雙方都具備立遺囑的能力,任何一方是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共同遺囑無效。
3、夫妻雙方必須具有共同的意思表示,即夫妻二人設立該份遺囑的目的是一致的
4、夫妻雙方不能在共同遺囑中剝奪生存一方的遺囑撤銷權,否則就會限制生存一方自由處分其合法財產(chǎn)的權利。
(三)夫妻設立了共同遺囑以后,仍可根據(jù)具體情況由雙方或一方撤銷該共同遺囑。
1、夫妻雙方或一方立共同遺囑時存在欺詐、脅迫的情形,因為遺囑并非夫妻的真實意思,所以應當允許立遺囑人撤銷,但應該通過法院提出撤銷申請。
2、夫妻二人如果覺得有必要,可以在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共同撤銷先前訂立的遺囑。但如果遺囑是經(jīng)過公證的,撤銷該份遺囑應當?shù)焦C機關辦理撤銷手續(xù)。
3、一方撤銷。訂立共同遺囑后,夫妻任何一方反悔,均可對原先所立共同遺囑進行撤銷。但共同遺囑中明確約定撤銷條件,在條件不具備時,其撤銷權應受到限制。
二、如何認定共同遺囑的效力
夫妻共同遺囑是指夫妻之間經(jīng)過商量,對共同財產(chǎn)采取一致意見,用同一個遺囑的方式處理死后的財產(chǎn)。夫妻共同遺囑的設立是基于夫妻雙方的共同意思表示,處分的對象是作為遺產(chǎn)的夫妻共同財產(chǎn)。
對于夫妻共同遺囑,我國繼承法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但同時也沒有禁止性規(guī)定。因此,按照法無禁止即自由的原則,夫妻雙方可以用共同遺囑處分其共同財產(chǎn)。
夫妻共同遺囑的類型大致有三種:第一種是單純的夫妻共同遺囑,即夫妻雙方在同一個遺囑中指定他們的繼承人中的某一人或數(shù)人繼承遺產(chǎn);第二種是相互的夫妻共同遺囑,即夫妻互相指定對方繼承自己財產(chǎn)的共同遺囑;第三種是混合型的夫妻共同遺囑,即夫妻的遺產(chǎn)首先由生存一方繼承,等到雙方都死亡后,他們的共同財產(chǎn)再由指定的繼承人繼承。
對于第一、二種類型的夫妻共同遺囑而言,夫妻共同遺囑的效力有兩種情況:一是夫妻雙亡后,共同遺囑才能生效;二是夫妻一方死亡后,共同遺囑中處分死者財產(chǎn)的部分生效,處分生者財產(chǎn)的部分不生效。對于第三種類型,只要一方死亡,遺囑立即生效,死者的遺產(chǎn)由生者繼承。
上文對“如何訂立共同遺囑”、“如何認定共同遺囑的效力”兩個問題進行了避繁就簡地說明,相信大家現(xiàn)在對共同遺囑的界定與訂立有了一定的了解。共同遺囑是特殊的遺囑形式,常態(tài)是夫妻共同遺囑。共同遺囑不出現(xiàn)糾紛最好,出現(xiàn)糾紛處理起來相當棘手,有財產(chǎn)糾紛、情感身份上的羈絆、人數(shù)還比較多等等。生活中如果遇到有關共同遺囑的問題時,不妨向律師咨詢一二,相信律師專業(yè)的知識與豐富的經(jīng)驗會為您帶來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