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遺產債務與繼承費有何區(qū)別
繼承費是指為執(zhí)行遺囑或管理、分割遺產等所支出的開銷?!坝嘘P繼承費用算不算遺產債務,許多學者認為不應列入被繼承人的債務,但有的學者認為繼承費用雖然不屬于遺產債務,但亦應在償還債務后從遺產中扣除,即遺產的實際價值應是清償債務、扣除繼承費用后所剩余的價值。繼承費用的扣除如果在清償債務之先,就有可能侵犯債權人的利益;但遺產在清償債務后,不足以扣除繼承費用的,應當由繼承人承擔此項費用。有時因繼承人的過失而支付的費用,不應作為繼承費用,而應由繼承人個人承擔。我國對此沒有立法可以規(guī)范?!崩^承費用不應列入遺產債務,因為繼承費用是發(fā)生在被繼承人死亡后產生的費用,但可以從遺產中扣除,只是為了保護被繼承人的債權人的利益,繼承人必須在清償了被繼承人的債務之后,若有剩余時方可扣除。
二、遺產債務與殯葬費有何區(qū)別
殯葬費是指為辦理喪事,埋葬死者所支出的費用?!瓣P于殯葬費用是否屬于遺產債務,不應列入被繼承人的遺產債務,理由是:喪葬被繼承人是繼承人義不容辭的責任。況且這種債務的形成,是繼承人與債權人之間,其借貸關系的產生也是在繼承開始以后,因此殯葬費用應由繼承人分擔。也有學者認為殯葬費用應當并入繼承費用之中。在我國,許多被繼承人的所在單位承擔了被繼承人的喪葬費用,當然無需繼承人再負擔此費用?!币虼?,殯葬費用不應列入遺產債務。
上文對“遺產債務與繼承費有何區(qū)別”、“遺產債務與殯葬費有何區(qū)別”兩個問題進行了辭簡理薄地說明,相信大家現在對遺產債務與繼承費以及遺產債務與殯葬費的區(qū)別有了一定的認識。遺產債務就是指被繼承人生前所欠的債務,即遺產中屬于財產義務或消極財產的那一部分。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用于個人生活和生產需要所欠下的偵務,均可形成遺產債務。有關遺產債務及繼承中債務的其他問題,如共同繼承債務、遺產債務如何清償、遺產債務的清償方式等,由于篇幅所限本文不再展開討論。生活中,如果您遇到遺產債務或者遺產繼承方面的問題時,不妨向專業(yè)律師咨詢,相信專業(yè)律師的答疑解惑會幫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