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遺產的范圍如何確定
遺產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范圍限定性,遺產是死亡人的個人財產。
2、時間特定性,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尚存的財產。
3、合法性,遺產是死亡自然人遺留的合法財產。
4、可轉移性,不能轉移給他人承受的財產不能作為遺產。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遺產范圍不包括:
1、共有財產中屬于他人的財產,如死者配偶的財產即不屬于遺產;
2、被繼承人的財產使用權,如承包經營權,自留山、自留地、宅地基使用權等;
3、被繼承人不可讓渡的人身性財產權,如被繼承人受撫養(yǎng)、扶養(yǎng)、贍養(yǎng)的權利;
4、被繼承人死亡后的撫恤金、補助費。
二、如何分割遺產
1、同一水平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2、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要予以照顧。
3、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yǎng)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4、對有撫養(yǎng)能力和扶養(yǎng)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yǎng)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xié)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
5、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yǎng)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撫養(yǎng)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不列入繼承順序。
上文就是對“遺產的范圍如何確定”和“如何分割遺產”的解答。應注意的是,死者死后家屬所領取的撫恤金、家庭生活困難補助金,是國家用來撫恤和幫助死者扶助生活困難的家庭和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人和喪失勞動能力的親屬的,也不屬于遺產范圍。如果是夫妻一方死亡,夫妻共同生活時的一些生活必需品,原則上不應作為遺產分割,應留給死者生前的配偶繼續(xù)使用。如果您還有不明白的,律師可以給您更專業(yè)的解答和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