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哪些
1、配偶
合法婚姻關系中配偶雙方互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所以,同居關系的雙方、婚姻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的雙方互不享有繼承權。須注意:
(1)配偶一方在離婚訴訟中死亡的,另一方仍為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
(2)被宣告死亡人(若于判決宣告時并未自然死亡)于判決宣告之后才自然死亡的,若死亡宣告的判決尚未撤銷,其原配偶即使尚未再婚,也不享有繼承權。
2、父母
父母包括被繼承人的生父母、養(yǎng)父母和形成扶養(yǎng)關系的繼父母。繼父母繼承了繼子女遺產的,不影響其繼承生子女的遺產。須注意:生父母對被他人收養(yǎng)的親生子女不享有繼承權。
3、子女
包括被繼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須注意:
(1)繼子女繼承了繼父母遺產的,不影響其繼承生父母的遺產;
(2)養(yǎng)子女不能繼承生父母的遺產。
養(yǎng)子女對生父母扶養(yǎng)較多的,可以作為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適當分得生父母的遺產。
4、盡了主要贍養(yǎng)義務的喪偶兒媳或者喪偶女婿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yǎng)義務的,無論其是否再婚,均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5、名為養(yǎng)孫子女的養(yǎng)子女
名義上為養(yǎng)孫子女,實際上屬于養(yǎng)父母與養(yǎng)子女關系的,該“養(yǎng)孫子女”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6、代位繼承人
代位繼承人代自己的父母參與繼承,當然是第一順序的繼承人。
7、胎兒
胎兒的父親死亡,給胎兒保留應繼份額的時候,胎兒的地位相當于第一順序的繼承人。不過,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胎兒的應繼份由其父親的繼承人繼承。
二、第二順序繼承人包括哪些
1、兄弟姐妹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yǎng)兄弟姐妹(養(yǎng)子女與生子女之間、養(yǎng)子女與養(yǎng)子女之間,亦屬“養(yǎng)兄弟姐妹”)、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兄弟姐妹(只有彼此形成扶養(yǎng)關系的繼兄弟姐妹才能互為第二順序的法定繼承人)。繼兄弟姐妹之間相互繼承了遺產的,不影響其繼承親兄弟姐妹的遺產
2、祖父母、外祖父母
被繼承人死亡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可作為第二順序的繼承人參與繼承。須注意,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時:
(1)孫子女、外孫子女不屬于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由其父母作為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參與繼承;
(2)其父母先于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的,孫子女、外孫子女也不是“第二順序繼承人”,而是以“代位繼承人”的身份參與繼承,其在法律上的地位相當于第一順序繼承人。
以上是關于“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哪些,第二順序繼承人包括哪些”的規(guī)定,我們了解了配偶、父母、子女、盡了主要贍養(yǎng)義務的喪偶兒媳或者喪偶女婿、代位繼承人、胎兒屬于第一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屬于第二順序繼承人。其實在法定繼承中,根據法定繼承人的順序確定法定繼承人的人選只是第一步,接下來還可能涉及遺產的范圍、如何分配等更為復雜的問題,這時候求助于專業(yè)的遺產繼承律師就顯得尤為重要,可以借助他的幫助更好的處理遺產問題,最大程度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