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遺贈與生前贈與有什么區(qū)別
遺贈與生前贈與,都是無償轉讓財產的行為,兩者有相同處,但兩者的差別也十分明顯。主要表現(xiàn)在以下方面:
1、兩者的法律行為性質不同。遺贈是一種單方法律行為。遺贈人在立遺囑時,不必征求受遺贈人的同意,即可在其遺囑中作出遺贈的規(guī)定。此遺囑在遺贈人死亡后即發(fā)生法律效力,并不受受遺贈人接受遺贈與否的影響。而生前贈與則是雙方法律行為,是一種合同關系。贈與的成立與否,取決于兩方面的意見表示,一方面是贈與人把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的意思表示,另一方面還要有受贈人同意接受贈與的意思表示。
2、兩者發(fā)生法律效力的時間不同。遺贈必須在遺贈人死亡之后才能發(fā)生法律效力,而生前贈與只能在贈與人生前發(fā)生法律效力。
3、兩者生效的條件不完全相同。遺贈只要有遺贈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并且其他條件符合法律的規(guī)定,即可生效。而生前贈與除此之外,還必須以交付贈與物為條件,否則不能生效。
4、兩者的方式不同。遺贈必須以遺囑的方式進行,要符合訂立遺囑的法定條件。而生前贈與則沒有嚴格的方式,可以書面方式也可以口頭方式。
5、接受一方負有的義務不同。遺贈在特定條件下可以附帶條件,而生前贈與則不附帶任何義務。
二、具有哪些條件遺贈才有效
1、據以確認受遺贈權的遺囑必須是合法有效的遺囑。遺囑無效,當然導致遺贈的無效。
2、遺贈人須有遺囑能力。
3、遺贈人須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如果繼承人中有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而遺贈人又沒有為其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則涉及這一必要份額的遺贈無效。
4、遺贈人所立的遺囑符合法定的形式。遺贈人設立的遺囑不符合法定形式,遺贈無效。
5、受遺贈人須為在遺贈人的遺囑生效時生存之人。先于遺贈人死亡或者與遺贈人同時死亡的公民,不能成為受遺贈人,因為其不具有民事權利能力。
6、遺贈的財產須是在遺贈人死亡時能夠執(zhí)行遺贈的合法遺產。如果遺贈財產不屬于遺產,或者于遺贈人死亡時該項財產已不存在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執(zhí)行,則遺囑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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